【投标说】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产地是指品牌产地吗?(第131期)
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第三条,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的规定。像音箱设备、台式计算机、投影仪、照相机等,即使产品品牌为国外品牌,但如果在我国境内生产,参与到政府采购活动,就不算进口产品。 详情>>
【投标说】“参与行业标准制定”可以作为加分项吗?(第132期)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明确规定,招标文件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要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显然,企业参与行业标准制定,与履行合同无关,因此,不建议作为加分项。 详情>>
【投标说】设置参数时,有三家供应商满足就没有歧视性吗?(第133期)
专家认为,“同时满足所有评分项的供应商超过三家”是保证政府采购项目实施的最低要求,但政府采购不应该用最低标准来衡量,否则容易导致竞争充分性不足。所有评审因素都必须满足三家以上,但“满足供应商超过三家”是必要条件,并不是充分条件。另外,“满足供应商超过三家”主要针对市场,并非针对参与投标的供应商。评审因素的设置,首先应当和需求相关;其次满足竞争性要求,不能限制特定行业、特定区域;第三不可以违反法律规定;第四不可以直接或变相设置规模条件。 详情>>
【投标说】子公司用母公司的资质参与投标,可以吗?(第134期)
专家表示,通常而言,资质和业绩与投标人的资产规模、生产设备及人员情况相联系,母公司和子公司在资产规模、生产设备及人员情况方面各不相同,所以两者的资质和业绩也有所不同。另外,母公司与子公司虽然在事实上是控股关系,但是在法律上确属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子公司和母公司都是独立法人,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律不认可母子公司之间可借用任何资格资质,即使投标了,也不予认可。 详情>>
【投标说】投标必须要交投标保证金吗?(第135期)
一个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人要不要提交投标保证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说了算。 当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无需提交;当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时,招标文件必须写清楚,投标人按要求提交。 需要注意的是,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这是实质性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详情>>
【投标说】特定的专利能否作为评分项?(1-69期)
采购某IT设备,在招标文件评审因素设置中将属于某供应商的专利设为评分项,这样可以吗?专家认为不可以,构成对拥有特定专利供应商的指向性。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详情>>
【投标说】磋商二次报价必须更低吗?(70-81)
合格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在开标现场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会议并接受现场身份核验,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对此,有供应商提出质疑。那么,供应商必须参与现场开标吗? 详情>>
【投标说】供应商必须参与现场开标吗?(82-88)
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的制度设计就是“先明确需求再报价”,在磋商需求的过程中,随着需求的不断变化,可能会出现完成项目需求成本相应增加的现象,因此要求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报价,不合理也不合规。 详情>>
【投标说】口头质疑可以拒收吗?(89-96)
在中标公示期间,B供应商口头向采购人提出为何报价最低却没有中标的问题,采购人召集原评标委员会协助质疑答复,经原评标委员会复审后维持原评标结果。随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口头答复了B供应商质疑事项不成立。 详情>>
【投标说】联合体能限定为2家吗?(97-104)
某智慧教育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中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只能由两家供应商组成”。有供应商提出质疑,认为该规定不符合法律的规定。那么,采购人可以限定联合体成员数量吗? 详情>>
【投标说】潜在投标人能参加开标吗(105-110)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则以A公司没有递交投标文件为由拒绝其参加开标。但是,A公司代表仍然态度坚决地要求参加开标。那么,依法获取了招标文件但未递交投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参加开标吗? 详情>>
【投标说】业绩要求需注意什么?(111-116)
业绩可以作为评分项,但需要注意两个要点:一是不能设置特定主体、特定区域、特定行业和特定合同金额的业绩为评分项。二是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同类业务业绩的具体范围,不能限定业绩所属的行业、行政区域、所有制形式或组织形式。 详情>>
非核心设备采购能不要求参数吗?(117-125)
A供应商认为,参数中仅提到“采用彩色LCD显示技术”,但无LCD显示屏具体规格要求、技术参数等,供应商无法应标。那么,非核心设备采购可以不作参数要求吗? 详情>>
演示设备非投标产品,可以吗?(126-130)
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44寸显示设备,而中标供应商的演示设备为52寸显示屏,供应商认为,中标供应商演示产品与招标所需产品差别明显,直接影响演示表现,属于“无实际设备演示”,不应得分。那么,供应商提供的演示设备非投标产品,应该得分吗? 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