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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量集采跳出低价怪圈方能高质量竞争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惜 墨  发布于:2013-10-18 09:42: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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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论是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还是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组织实施的批量集中采购项目中,都逐渐表现出一个突出的问题,即厂商间陷入低水平的价格战。厂商将中标政府采购项目视为对消费市场的一种无形的引领,为谋求中标,他们不惜以低于消费市场的价格投标,并将价格一降再降,这其中不乏一些品牌企业。

  据《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对国税系统批量集中采购台式机项目的跟踪关注发现,一直以来,价格因素在国税系统的批量集中采购中都非常重要,虽然目前批量集中采购的评分标准涉及产品价格、后续服务、公司信誉等很多方面,但价格分占到了40%,中标供应商基本都是其所投标子包的最低报价者。这直接导致了一些供应商为中标无底限压低价格,扰乱了批量集中采购的竞争秩序。

  这种低价竞争的后果,一方面导致一些品牌厂商因无利可图甚至亏损参与热情降低,纷纷淡出批量集中采购;另一方面就是厂商以市场上即将淘汰或是待更新换代的产品低价参与投标。这两种后果在往期的批量集中采购项目中都出现过,都与政府采购制度设计的初衷相背离。政府采购实施的目的之一,就是要保证政府采购当事人采购到质高价廉的产品,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但不是要无底限地压低供应商的价格,甚至采取竭泽而渔式的方式来采购,而是要保证供应商合理的利润空间,给予供应商一定的成长空间,这样才有利于企业不断完善自我和持续发展,以给政府用户提供更多更好的产品。企业不能为了中标而将低质产品提供给政府用户,将中标政府采购项目视为一种宣传手段。

  这种低价竞争,不利于批量集中采购的顺利推进,即使在一般消费市场上,这种低价竞争对企业来说也是"众"败俱伤的,对整个行业的发展也是一种阻碍。所以,必须回归理性,摆脱这种低水平的价格竞争,这样才能使厂商在更高层次上进行竞争。在批量集中采购的评审过程中,不能唯"低价论",应综合产品品质与后续服务质量来评定,引导投标供应商将精力重点放在提高投标产品性能品质和服务质量上,把价格竞争最终转化为性价比的竞争,在批量集中采购中形成一种良性的竞争氛围,激发尽可能多的供应商参与投标,促进充分竞争。

  值得欣喜的是,在最近一期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的批量集中采购项目中,厂商的中标价格合理回升,呈现出价格竞争回归理性的向好态势。另外,此次项目还显示,众多品牌调整策略后,也从之前的"冬眠"状态中渐渐复苏,又开始活跃在批量集中采购项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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