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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6-12-27 09:0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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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对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供应商。
    一、招标项目名称: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信浉财公开招标【2016】 031 
三、招标范围:A包:诉讼服务网络系统、数据档案系统
              B包:电脑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A包: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人应具备“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乙级或以上证书,外省企业必须在河南省国家保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并提供河南省国家保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针对该项目已备案证明文件。
3、投标人需提供“数据安全防护系统”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B包: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人须提供该项目主要设备产品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3、授权委托人须是投标人的正式员工,须提供合法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2016 年12月26日至2016 年12月30 日 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报名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窗口。
七、报名提交资料要求:投标人报名时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以上所有资料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八、招标文件费每套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2月8日 9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十、投标保证金:A包:人民币壹万元;B包:人民币伍仟元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单位名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部
    号:4100 1551 4350 5250 0070
开 户 行: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羊山新区分理处
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于开标前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换取《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过期不再办理。换取《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需提供:
1、单位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
2、银行汇款或转账凭证;
3、单位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
以上材料均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十一、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有关本次招标活动的文电如下:
采购单位: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
联 系 人:余女士  
联系电话:0376-636216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白先生  
联系电话:0376-6519688
    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与新十六街交叉口
监督机构:信阳市浉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6-6312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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