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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6-12-26 19:1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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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泽瑞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吴利政采【公开】2016年第69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静

项目联系电话:0953-202662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方式:吴静0953-202662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泽瑞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硕

代理机构地址: 0953-6528743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宁夏泽瑞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对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合格资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吴利政采【公开】2016年第69号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采购内容:空调、安检门、打印机、数码设备(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

四、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一)营业执照(具有本次招标内容的经营范围);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税务登记证书;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
  • 投标人须提供由采购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现场勘察函》(现场勘察函开具时间2016年12月26日至2016年12月30日);
  • 带★产品投标人需提供生产厂家专项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五、投标单位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26日至2016年12月30日登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系统。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0951-3915750、3915751、3915752。自治区办理地点:银川市北京中路49号瑞银B座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大厅;吴忠市办理地点:吴忠市利通区李园二期南门口航天信息门店(政务大厅红绿灯向东150米),联系电话:王亮18209633239/0953-2133061。
  2. 报名时需上传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中第1-6项等相关证件原件。
  3. 报名成功后方可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按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支付文件费;

账户名称

宁夏泽瑞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宁夏吴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

5012304000011

招标文件售价

300元/套

六、投标保证金:

  1. 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元)。
  2. 缴纳账号: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为网上报名系统自动产生(投标人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后自动获取),投标单位必须以单位基本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同时支持投标单位从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其他户转入投标时出现问题、账号填写有误或没及时缴纳将导致保证金无法按时到账,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需充分考虑保证金缴纳时间段内的银行处理业务时间以及节假日等客观因素,确保在工作日及时汇出并保证按时到账。

3、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17年01月16日17:00时止(超过本时间段所缴纳保证金为无效投标,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打印凭证为准)。

七、公告发布媒介: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与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gov.cn/)同时发布。

八、开标时间、地点及其联系方式:

时间:2017年01月17日上午09:00时

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利华街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方联系人:吴静;电话:0953-2026628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杨硕;电话:0953-6528743

                                      

                                               宁夏泽瑞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一)营业执照(具有本次招标内容的经营范围);(二)组织机构代码证;(三)税务登记证书;(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五)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六)投标人须提供由采购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现场勘察函》(现场勘察函开具时间2016年12月26日至2016年12月30日);(七)带★产品投标人需提供生产厂家专项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八)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九)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4.186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2月26日 08:00 至 2016年12月30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www.nxggzyjy.org/ningxiaweb/002/002002/002002001/20161226/9132eec1-6b7d-4db2-bcbe-bdb752474c98.html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1月1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1月1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宁夏泽瑞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对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合格资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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