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比报价更重要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沙洲 发布于:2008-09-10 09:13: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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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公司的报价比我们高了整整35万元,为什么他们中标了我们没有?是不是这个项目里有猫腻?”某存储设备和办公自动化系统项目招标结束后,未中标的A公司负责人心生疑虑,并向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在这个存储设备和办公自动化系统项目招标过程中,共有8家有效投标人,最高报价320万元,平均价276万元,最终中标人的投标价为255万元。而提出质疑的A公司报价是所有报价中最低的,仅为230万元,价格远远低于其他竞争对手,却没能中标。
接到投诉后,采购中心查阅当时专家评审意见时发现,评审专家否定A公司的主要理由是:A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具体的解决方案,只是系统集成项目中涉及的设备报价罗列。对系统集成项目而言,如果没有必要的方案设计和详细地描述,报价再低也不会中标,因为方案是系统集成项目中最能体现一个供应商水平的地方,也是采购过程评分的一个主要标准。A公司的投标文件中全然没有方案设计,更没有技术设计图纸,让人很难了解其设计思路和合理性。系统集成不同于简单设备招标,方案设计这样的核心部分缺失,A公司的失标也就是必然的了。
在政府采购中,并没有最低价必然中标一说。即使是一些简单、标准的货物采购,也是采用最低评标价法,但最低评标价法显然不等于最低价评标法。对信息系统项目而言,经常采用的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和性价比法。供应商在投标时要认真研读招标文件,区别对待不同项目,因为不同的项目有不同的要求,如设备招标与系统集成招标,其要求肯定不同。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的特点是规模大、技术复杂、涉及多种知识,对于这样的项目而言,报价只是评标的依据之一,技术方案才是投标文件的重中之重。其他诸如设备选型、设备质量、性能、数量等等,都是评标时必须考虑的因素,方案的先进性、所选购产品的品牌、档次等差距是很大的。这些因素,对投标供应商来说也是相当重要、必须引起重视的。忽视这些方面而一味追求报价的最低,只能是离中标越来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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