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产品需要公平舞台
在针对新品类的产品如何采购的采访中,《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发现大部分IT企业都谈到了竞争的“公平”问题。在IT企业看来,如果不能给新品类的产品进行合理归类和采购,对新产品不公平也不利于鼓励企业创新。
对创新产品该如何分类和实施采购,不同企业有不同的看法,针对不同类型的产品也有不同的分类标准,但企业希望对新产品进行合理分类确保竞争公平的期望非常一致。壹人壹本公司首席运营官方礼勇认为,政府采购市场应给属于新品类的产品一个单独的舞台。他说:“手持终端中有CPU和内存,但应用特点不同决定了手持终端的CPU快慢和内存大小并不能决定产品性能。如果按照这些技术指标高低进行采购,等于把手持终端当做笔记本电脑进行采购,采购结果并不一定合理。政府采购市场就像是一个舞台,按照美声唱法的评价方式评价唱通俗歌曲的选手,得出的评价结果显然不公平。每种产品都需要一个适合该产品的舞台和评价方式。”
趋势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区资深产品经理张安清也有类似的看法。张安清说:“属于新品类的产品应该有一个单独的竞争环境,将新品类的产品划入既有品类中往往就要与既有产品进行竞争,这对新品类和既有品类的产品都不公平。按照既有品类的技术评价体系对新品类的产品进行评价,再先进的产品也难获得好的评价。”
企业认为产品品类的划分直接影响竞争的公平性,也有企业将新品类的产品采购与企业创新联系在一起。北京新体验数码科技有限公司销售负责人万红说:“政府采购市场鼓励企业技术创新,新品类的产品正是技术创新的成果。如果市场不给新品类的产品一个合理的身份,新品类的产品很难受到公正的评价和待遇。企业积极创新得不到市场的公平对待,这会对企业创新的积极性造成直接打击。”
无论是影响采购效率、降低公平性还是打击创新的积极性,不能对新品类的产品合理分类显然不利于政府采购市场的长期发展。但也有企业认为,政府采购市场在新产品归类和技术参数设定中存在的问题造成的影响并没有这么大。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高雁翔说:“尽管新产品可能会因为与既有品类中的产品有些类似就被归入既有品类,如果采购人看中的是新产品的特有功能,只是有可能新产品难以与既有产品同台竞技入围协议供货,但招标采购时中标的一定是新产品。没有合理的品类划分也许会对企业的创新积极性有一定影响,但大多数企业不只是因为政采鼓励创新才创新,目标市场也不仅仅只有政采,所以即便品类划分不合理会影响企业创新的积极性,其影响也较为有限,至少不会造成‘企业不愿创新’这样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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