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信息化维保的公开招标公告
关于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信息化维保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委托,就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信息化维保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F-GB201612190342(LW)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龙湾区人民法院信息化维保; 本次采购采购预算:98万元。
(具体采购要求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为2个月)为准;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报名时间及地点等: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报名单位准备好报名资料送达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温州市梧田大道林村南瓯嘉园一组团办公用房1幢203室)或资料扫描发至(250453502@qq.com)报名。报名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报名均有效,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
2、集中报名时间:
集中报名地点: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龙湾分中心一楼报名大厅(龙湾区永中街道永宁西路888号);
3、招标文件售价(元):每本300元(售后不退);
4、质疑时间:投标供应商在本公告发布起七个工作日内,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按相关文件规定提出,逾期提出的,招标组织机构可不予受理、答复。
五、招标文件的发布:报名单位直接从龙湾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公告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月12日 09:30;
七、投标地点: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龙湾分中心一楼大厅窗口(龙湾区永中街道永宁西路888号)
八、开标时间:2017年1月12 日 09:30
九、开标地点: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龙湾分中心一楼(详见当天大厅大屏幕)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壹万捌仟元整。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户 名: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龙湾分中心
账号:201000107040989
开户行:浙江温州龙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
十一、其他事项:
投标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交供应商报名登记表1张(加盖公章);
4、其它应提交的证明资料;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按顺序装订成册。
十二、对本项目相关质疑约定如下:
1、供应商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2、对采购公告信息(含供应商资格条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3、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但采购文件在发售或报名截止日后获得的,应当自截止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
4、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包括公示、预公告、结果变更公告等)之日起计算。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联 系 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0577-86556006
采购代理机构: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点:温州市梧田大道林村南瓯嘉园一组团办公用房1幢203室
联 系 人:马女士
联 系 电 话:0577-85698967,15825621907
传 真:0577-85695867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温州龙湾区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0577-8560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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