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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办案信息管理系统二三级网络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6-11-30 11:1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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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办案信息管理系统二三级网络改造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鼎鑫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受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对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办案信息管理系统二三级网络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诚邀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就本项目进行投标。
1、招标内容: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投标人进行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办案信息管理系统二三级网络改造项目。具体采购内容如下: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无线控制器
1
 
2
认证系统
1
 
3
POE供电交换机
10
 
4
室内AP
170
 
5
室外AP
8
 
6
外网核心交换机
1
 
7
外网出口防火墙
1
 
8
中院出口路由器
1
 
9
区县路由器
9
 
10
区县核心交换机
8
 
11
六类非屏蔽双绞线
33
 
12
PVC
2800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对所投项目不得缺项、漏项,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2采购预算价:226.4167万元。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并提供下列材料: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6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正本原件),有不良记录或无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7如为经销商参加,应具有主要设备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授权函、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主要设备包括:无线控制器、认证系统、POE供电交换机、室内AP、室外AP、外网核心交换机、外网出口防火墙、中院出口路由器、区县路由器、区县核心交换机。)
8、投标人须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9、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
10、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11、所投产品必须是全新的,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所采购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12、本次采购货物为国产产品;
13、投标人的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4、外省企业须具有入滇备案许可证;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如投标人提供的证件不真实或提供假证,其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2016 11 30 日至2016 12 8 日止,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在云南鼎鑫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玉溪市红塔区珊瑚路119号(呈升建筑三楼))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每份 1000.00元(壹仟元整)不进行邮售,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资料获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则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6)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7)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8)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9) 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0)提供主要设备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授权函、售后服务承诺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 12 2209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综合办公区主楼3楼309开标厅(玉溪市秀山西路7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2、开标时间: 2016 122209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综合办公区主楼3楼309开标厅(玉溪市秀山西路7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
参加此次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1个工作日16:30点以前按如下开户行和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投标保证金本地采取银行转账形式,外地采取网银转账形式,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递交投标文件时携带相关证明到交易中心开具收据)。未获成交资格或成交后已完成有关合同的,请带齐有关证明到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款。
开户名称: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云南红塔银行红塔支行                                          
帐 号:1016021000022980
地 址:云南省玉溪市秀山西路7号
联系电话:0877-6987083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玉溪市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 标 人: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鼎鑫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
联 系 人:陈丽、刘惠
联系电话:0877-2610037
    真:0877-2610037
    址:玉溪市红塔区珊瑚路119号(呈升建筑三楼)
 
二○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
 
 
招标公告(玉溪中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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