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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法》——网络安全治理的基本法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马民虎  发布于:2017-05-28 10:25:48  来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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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交通大学信息安全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马民虎

作为我国网络安全治理的基本法,《网络安全法》在战略层面提出国家要不断完善网络安全战略、人才战略、可信身份战略,全方位提升网络安全治理水平的宏观要求。在制度层面综合、全面、针对性的提出: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力度;增加惩治网络诈骗等新型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的规定;加强网络安全人才培养、保护未成年人上网,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建立信息等级保护制度等,构建起系统、全面、兼顾“监测、预警、免责”的全面事态感知立法新模式。
 
  作为我国网络安全领域的基本法,《网络安全法》遵循网络运行和网络社会自身的发展规律、特点,从维护网络安全、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发展的客观需求出发,以国家总体安全观为现阶段互联网治理的指导思想,将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作为根本目标。该法的颁布与实施对于提高我国网络安全保障能力意义重大,是我国在互联网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在中国社会现代化治理和全球互联网治理作出重大贡献,也为中国参与全球网络空间治理、提升网络空间国际话语权的奠定基础,这一重大的历史时刻将在网络社会治理历程中具有里程碑式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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