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法》的总体评价和几个判断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王四新 发布于:2017-05-27 10:23:51 来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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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中国互联网治理理念、治理经验的全面总结、提炼,全面回应了人们对网络安全问题由来已久并且越来越强烈的关切,为人们普遍关注的一系列网络安全问题,提供了基本的解决方案,勾画了基本的制度框架。以法的形式公布,也是国家在互联网治理涉及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上的态度、价值观宣示,是国家治理互联网的总动员令和总的行动方案。
(二)搭建了较为完善的网络安全保护制度,明确了在确保网络安全方面政府、企业和个体的职责、权限、权利和义务,是指导互联网参与各方的基本法,对互联网参与各方都会起到规范和指引的作用。对引领中国互联网企业和在华的外国互联网企业及相关的参与方调整发展战略,制定发展规划,构建内部基本规范体系,建设平台责任体系等,都会起到指引作用。
(三)网络安全法是互联网在中国经历了大发展之后,在互联网相关产业具备了相当大的规模之后,中国的互联网理念发生重要转变的象征。如果说前二十多年的互联网发展重在发展的话,以后中国的互联网将把安全放在至少不亚于发展的位置。
(四)网络安全法同时强调了网络基础层、物理层的安全和应用层,尤其是其作为信息传输平台的安全,并通过层层加码的方式,将维护安全的责任,更多地施加给了互联网企业,与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细化网络平台责任、强化平以平台安全保证信息安全的理念高度一致。
(五)网络安全法是对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在互联网治理层面的权力、职责予以最全面、最集中规定的最高层级的立法文件,对于解决网信部门和其他部门的执法地位、执法权限问题,将产生积极影响。
(六)网络安全法是对以往以打补丁为主的网络立法模式的革命,是第一次以做系统的方式,进行网络立法。也是中国互联网立法模式、立法技术的一次大胆尝试,带有明显的创新性质。
(七)网络安全法是中国互联网治理的经验总结,中国的网络安全问题具有普遍性,也具有独特的中国特色,作为中国互联网治理经验的总结,对于奠定中国互联网治理的基本框架并进而逐步形成中国治理模式,具有里程碑式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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