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郑州市金水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关于平安金水视频监控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中国共产党郑州市金水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关于平安金水视频监控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共产党郑州市金水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委托,就平安金水视频监控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平安金水视频监控建设项目
1.2 招标编号:JSC2015-G-193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招标范围: 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2项目概况: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主要包括:前端感知系统建设、传输网络建设、存储系统建设、平台联网建设、监控中心及机房建设。
2.3 项目地点: 郑州市金水区境内
2.4质量要求:合格
2.5标段划分:
第1标段:前段系统、市政部分
第2标段:网络设备、中心机房建设及该项目5年维保
第3标段:社会资源接入
第4标段:前段部分5年维保
第5标段:网络租赁
第6标段:电梯
第7标段:监控中心装修及局部改造
第8标段:前段系统、市政部分监理
第9标段:网络设备、中心机房部分监理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1、2、3、4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省内投标人须具有河南省公安厅主管部门核发的河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服务许可证一级。非河南省投标企业须具有注册地主管部门认可的一级或相当于一级的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施工企业资信或资质或许可证等相关证书,并有河南省公安厅主管部门出具的报备证明。
第5标段: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相关的经营资质,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并与采购人无任何隶属关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网络运营、服务能力。
第6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生产企业或其授权的代理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如为电梯生产企业,须同时具备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A级资质(在有效期内)及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改造许可证A级资质(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如为电梯代理商,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改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其代理电梯设备的制造商须同时具备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A级资质(在有效期内)及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改造许可证A级资质(在有效期内)。
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并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拟指派项目经理须在代理商或其代理的电梯设备制造商单位注册。
一个品牌只允许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如为代理商,必须提供电梯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唯一授权证明。
第7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无在建项目,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第8、9标段:企业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有实施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力量、经济实力和完善的服务体系;须具有自2012年1月1日以来类似安防项目监理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为准);拟派项目总监必须具备本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2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级或以上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为公告之日起)。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各投标人只能对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四、报名有关事项:
报名时间:2016年1月8日~
报名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2209室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资质证(如有)、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证(如有)、近三个月交纳社保证明、近三个月纳税证明、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商务22楼2209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出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6.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6.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开标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金水区政府采购网》《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8.1招 标 人: 中国共产党郑州市金水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联系人:
联系电话:0371-63526073
8.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371-63976198、0371-63976573
传真电话:0371-63976221
联系地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西北角国奥大厦22层2209室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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