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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浉河检察院独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6-01-08 15:4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明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对信阳浉河检察院独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供应商。
一、招标项目名称:信阳浉河检察院独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二、招标编号:信浉财公开招标【2016】02号
三、招标项目简要说明:针对信阳市浉河区监所建设浉河区人民检察院独立的视频监控系统,含基础网络、网络安全、视频监控、监控机房装修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质及条件: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且需具备以下有效资质:
 营业执照
 税务登记证
 组织机构代码证
 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信用等级评定AAA证书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 9001认证证书
2、现场勘测:由于施工现场的特殊性,投标人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提前勘测,对施工现场及客户需求充分了解的情况下,由甲方(即:信阳市浉河区人民 检察院)的信息科出具相关的现场勘测证明;
3、对接问题:由于本项目实施完工以后需要对接省市监控平台,投标人需要考虑与省市监控平台的对接问题,需要省市监控平台产品的生产厂家出具能够无缝对接的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于2016年 1月8日至2016年1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12时,下午13分至17时,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2、报名提交资料要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ISO 9001认证证书、信用等级评定AAA证书、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证明、授权委托书、报名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投主要产品(监控产品、网络产品、网络安全产品)的厂家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现场勘测证明、省市监控平台厂家出具的对接证明。以上所有资料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3、经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2月 17日 9 时 30 分。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八、本公告在《信阳市政府采购网》和《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有关本次招标活动的文电如下:
招标人: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代先生
联系电话: 1503978577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明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孔女士
联系电话:18737693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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