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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万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伊通满族自治县东尖卫生院数字化摄影系统(DR)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11-30 09:1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伊通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伊财政采办2015-11-20号文件,吉林省万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就伊通满族自治县东尖卫生院数字化摄影系统(DR)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单位为伊通满族自治县东尖卫生院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JLWLYT15M15

2.2 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东尖卫生院数字化摄影系统(DR)采购项目

2.3 交货地点:伊通满族自治县东尖卫生院

2.4 招标范围:数字化摄影系统(DR)1套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5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

2.6质量标准:合格

2.7采购预算:55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须在工商行政主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组织和实施本次采购范围内的经销商或生产厂家。经销商投标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在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同时生产厂家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厂商投标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在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3.3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5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报价将被拒绝。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30日至2015年12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原件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表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厂家参加投标需提供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厂家参加投标需提供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和上述证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到吉林省万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本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5年12月23日9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物贸宾馆13楼会议室(长春市人民大街6969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通满族自治县东尖卫生院

  址:伊通满族自治县

联系人:许金生

  话:0434--431005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址:吉林省公主岭市澜建星海名苑13号楼3号门

联系人:李雁鹏

  话:04346530655              

   201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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