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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朝阳区民生服务中心长春市朝阳区视频监控系统(三期)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11-27 10:5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吉林中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朝阳区民生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朝阳区视频监控系统(三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区视频监控系统(三期)工程

项目编号:JLZX-2015-111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天娇

项目联系电话:0431-8499867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朝阳区民生服务中心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1855号

联系方式:苏式0431-8600287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中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齐天娇0431-84998673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临河街5062号天地大厦A座6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朝阳区视频监控系统(三期)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朝阳区民生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2采购预算:2752.9255万元;

 2.3建设地址:长春市朝阳区;

2.4计划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国家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壹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安防设计施工壹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规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文件规定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长春市朝阳区检察院为本项目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6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27日至2015年1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分至1130分,下午1330分至1600分(北京时间),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所有证件为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在长春市临河街与珠海路交汇天地十二坊A座6楼612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图纸500元,售后不退。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5年12170930分,地点为长春市临河街5062天地大厦A座612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朝阳区民生服务中心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1855号

联系人: 刘丽薇

电话: 0431-8510923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中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临河街5062号天地大厦A座6楼

联 系 人:齐天娇

电    话:0431-84998673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9230402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国家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壹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安防设计施工壹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规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文件规定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752.925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27日 09:30 至 2015年12月0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临河街与珠海路交汇天地十二坊A座6楼612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27日至2015年12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所有证件为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在长春市临河街与珠海路交汇天地十二坊A座6楼612室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临河街与珠海路交汇天地十二坊A座6楼612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该项目已由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批准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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