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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化是计算成本的基础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刘欢  发布于:2010-03-17 11:53:2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尽管人们能够接受界定本国货物的原则和思路,但却很少有人能解释这看似简单的公式该如何执行,难点就在于如何计算进口成本。结合世界各国计算产品成本的经验,不少专家建议,计算成本构成时对产品成本进行模块化分割,进而判断产品是否属于本国货物。
  
  一款产品的成本拆分方式影响着对本国货物界定的公正性和可行性,但人们却不知道该如何拆分产品的生产成本。普通的台式计算机是由本国生产的十几个主要组件组成的,但也可以将其进一步拆分为成百上千个进口元器件。由于产品组件大多在中国境内生产,元器件则大多是进口产品,因此如果将成本拆分到组件,该产品很可能会被判定为本国货物,拆分至元器件则更有可能被定为非本国货物。
  
  发达国家在成本计算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法律专家谷辽海认为,美国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体系中详细规定了不同类型的产品具体由哪些成本构成,然后只要把对应项目的成本计算出来,就可以按照规定确定产品是否属于本国货物。这种用政策规定成本组成部分的方式值得我国借鉴。
  
  南开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马蔡琛也认为,成本模块化划分有助于提高本国货物界定效率。他说:“目前界定国货的公式中,什么应该纳入分子,什么应该纳入分母都没说明。公式在应用中不可能从某一产品的某一零件是否属于生产成本的角度作出规定,惟一可行的就是规定该产品的成本包含哪些内容。”
  
  也有专家针对进口价格界定的问题提出了建议。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刘小川认为,成本构成中的进口价格应该以到岸价格加上由其产生的不可抵扣的税费构成。
  
  界定本国货物对产品成本的计算方式有两大要求,分别是高可行性和高准确性。没有规定进口成本的计算方式本身就是公式缺乏可行性的表现,对产品成本进行模块化分割则能够大大降低进口成本的计算难度,提高计算公式可行性。此外,明确规定产品成本的构成方式可以有效地减少成本的漏算、重复计算等情况的出现,提高本国货物的界定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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