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IT网_IT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政策落实还需各方相互理解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刘欢  发布于:2010-03-09 15:08:4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第七期节能清单推出了认证型号与销售型号一一对应的新规定,但执行效果却大大出乎人们的意料。采购人惊呼供应商的申报方式限制了自己的选择空间,供应商则发出了新规则不人性化的强烈抱怨。
  
  由于新规定要求认证型号与销售型号一一对应,有些IT厂商在自己每个产品系列中选出一款产品申报节能清单来应对,直接导致入围产品型号大幅缩水。采购人在产品配置、档次等方面几乎没有了选择的空间。
  
  相对于采购人的抱怨,有些IT厂商的不满要强烈得多。《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厂商认为新规定无益于提高采购效率。其中一些厂商对新规定发出了反对的声音,有企业负责人干脆表示:“新规定的要求模棱两可,而且企业要适应这一规定很可能要改变产品型号的确定规则,给企业参与认证带来了极大不便。”甚至还有企业代表称,新规则在企业角度很难操作,导致企业“几乎没办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也许新规定确实给各方当事人带来了些许不便,人们的不满也可以理解。需要强调的是,新规定对各方当事人的影响也许并没有听起来那么大。对采购人来说,部分品牌的选择空间缩小,但并不是其他品牌没有替代品;对厂商来说,新规定带来的困难也绝非难以克服。况且,规则的改变本身就是一种博弈,新规定在改变一些原有行为模式的同时就难免会触动部分人的利益。但规则改变往往不可避免,关键在于如何让相关各方能够拥护新规则。
  
  俗语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如果人们缺乏相互理解与支持,势必会影响规定的执行效果,甚至会给政策落实带来负面影响。新规定也许会在短期内触动企业利益,而企业只有理解规则变化并积极应对,才能成为规则变化的受益者。对于规则制定者来说,只有理解企业的难处和运作模式才能使新规定更人性化、更易操作,才能获得更多支持。
  
  相互理解是在规则变化中实现各方共赢的保证,实现方法却并不复杂。政策制定者、采购人、供应商之间的立场并不矛盾,只要各方都能设身处地地为他人考虑,事先充分沟通,即便新政策仍然会触动企业利益,也一定会获得企业认可和支持,使新政策产生更好的执行效果。
  
  政府采购不断出台新政策是大势所趋,也是政府采购走向成熟的必然。在制定和落实政策的过程中,人们应该相互多一些理解,多一些努力,确保新政策的合理性、可操作性和执行效果。
  

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IT频道



 政府采购信息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政府采购信息网,转载请注明“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或“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违反上述声明者,本报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政府采购信息报、政府采购信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