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IT网_IT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复印机采购标准有待进一步细化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文刀  发布于:2009-08-12 09:59:1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湖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处长魏承玉认为,从产品的物理属性来看,使用六年是完全没有问题的。但是刚刚出台的《标准》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只规定了产品的最高上限,但是未曾规定采购产品的性能要求,这样容易使厂商产生“政府采购只重视价格”的错误认识。

  江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吴小明处长还有另一层担忧。由于复印机产品的功能设计都是模块化,任何功能都需要添加相应的功能配置,这就造成了一个后果,政府按照《标准》采购的低价机型只是一个功能不够齐全的“裸机”,为了实现节能、环保和安全等目的,政府在未来几年内还需要不断地采购功能模块,这样最后一算总价,很可能要远远高于最高上限,节约资金的目的没有达到。

  此外,魏承玉还认为,复印机采购标准有必要进一步细化,详细规定政府采购的复印机应该具备哪些功能。

  因此,国家有关部门有必要设置一个复印机配置标准,让采购人和采购机构了解,什么功能的复印机才算是安全复印机,给各地的采购标准设立一个标杆。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IT频道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