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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实验 自主创新企业能加多少分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刘丹  发布于:2007-05-22 16:26:1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了综合评分法中自主创新产品的加分比例,那么在一个具体的招标中,自主创新产品可以获得多少加分?能够因此而获胜呢?我们可以做一个实验。

  如某一招标实行综合评分法,分值设定为价格50分,技术指标综合40分,商务、服务综合10分。

  五家单位中甲、乙、丙三家公司具有竞争性。甲公司的报价为23.46万,乙公司自主创新产品报价为30.6万  元,丙公司是32万。根据计算报价得分,甲公司为43分,乙公司为40分,丙公司为38.6分。技术综合分甲公司为37分,乙公司为37.8分,丙公司38分。商务分相同都是9分。那么总分就是:甲公司89分,乙公司86.8分,丙公司85.6分。

  抛开其他指标不说,在价格方面,过去在具体办法没有出台前,乙公司很可能落选。但是《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就不会落榜。

  如果技术和价格两项均给予乙公司6%的幅度,共为12%。按照计算在价格方面乙公司变为:40+50*6%=43(分)。在技术指标计算37.8+40*6%=40.2(分)。总分为:43+40.2+9=92.2(分)远远高于其他两家公司。

  “如此类推,无论是综合评定法、最低评标价法、还是实行性价比法,自主创新产品都将具有较强的竞争力。”业内人士如此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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