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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事前事中事后动态监管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马海瑞    发布于:2010-05-21 09:03:1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济南市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现场


  “全市累计实现采购额达27.8亿元,较去年增加2.1倍,节约资金6亿元,节支率17.75%;市直累计实现采购额达16.5亿,较去年增加2.44倍,节约资金4.1亿元,节支率19.9%”。这是济南市政府采购工作2009年的业绩数字。济南市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王传秋告诉《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该处成立于2008年12月,彼时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百废待兴,在制度建设、工作经验一片空白的基础上能取得这样的成绩实属不易。

  王传秋说,济南市政府采购管理处以全面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为核心,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维护社会公平为目标,强化扩大规模、完善规则、加强监管、提高效率四项工作,一年多来,济南市政府采购工作在财政局领导的重视和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的具体指导下,不断向纵深发展。

  落实管采分离 树政采权威

  2008年年初,原属济南市财政局管理的“政府采购办”整建制移交市行管局管理,并更名为“济南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济南市财政局增设了“政府采购管理处”,并于12月开始正式运行。通过机构的调整,明确了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与政府行管局采购中心的职责分工。

  “制度就是规则,无规则不成方圆。”王传秋坦言,成立后的政府采购管理处正视政府采购制度建设相对滞后的现实。在工作中,政府采购管理处立足建立长效机制,依靠制度管人管事,使各项工作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有章可循。

  《200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2009年政府采购简易工作流程》、《非招标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变更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采购当事人行为规范》、《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管理办法》、《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操作规程》、《市级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均在2009年出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政府采购运行机制逐步建立。

  济南市政府采购管理处还建立了以政府采购处为主体的 “事前审定、事中评定、事后监督”的动态监管机制。加强对招标文件技术公正性的审核,加强对专家抽取和评标过程的监督,加强对签约工作的管理,加强与技术监督部门的信息沟通,最后还要检查供应商是否按照招标文件承诺供货,以确保采购质量。

  财政、监察、审计“三家共抓” 的监管机制也在济南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中建立起来,既立足规范各方当事人和评审专家的行为,又推动廉政建设、防止商业贿赂,使政府采购真正成为“阳光采购”。

  扩范围 上规模 应采尽采

  “抓计划、促规模,抓监管、促规范,抓服务、促效率。”王传秋说。在这一核心工作方针的指导下,2009年以来,济南市政府采购管理处不断加大对政府采购的管理力度,努力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和实施范围,对列入政府采购的项目依法实施政府采购,做到应采尽采。

  规模采购的基础是编制真实合理的采购预算,济南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在目前采购单位编制全年采购预算难度较大的情况下,制定了采购单位报送季度分月采购计划的工作模式:各采购单位在每季末20日前报送下季度的分月采购计划,每月10日前将当月的采购计划集中审批,无计划、非特殊情况的采购申请不予审批。通过上述措施,有效解决了采购分散、规模小、效率低的问题,形成了规模采购,降低了采购成本,也减轻了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的工作强度。

  在政府采购上规模的同时,济南市政府采购管理处还不断增加新内容,扩大政府采购管理范围。据了解,一些公益性强、关系民生的采购项目,如中小学免费教材、教学仪器设备更新,财政补贴农民购置机具、太阳能、小麦、玉米良种和测土配方施肥等,也在2009年纳入政府采购范围,这不仅使人民群众从中受益,而且成了政府采购工作的新亮点。

  服务经济发展 政策功能见实效

  2009年是济南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一年,第十一届全运会和第七届国际园艺博览会在济南市召开。针对全运会、园博会采购事项时间紧、需求急、临时性强、事先难以预料的复杂情况,济南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专门制定了应对措施,开辟了紧急采购的绿色通道,并且安排一名既熟悉政府采购政策又有丰富业务操作经验的人员驻全运会和园博会组委会办理政府采购业务,确保了全运会和园博会所需物资设备的及时采购,最终共完成政府采购额2亿多元。

  同时,针对甲流感等公共突发事件及特殊情况采购,市财政局会同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联合制定了《济南市应急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应急措施,保证应急需要,服务于全市经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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