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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网络打假”不能单靠一家企业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莫开伟  发布于:2017-03-06 11:28:25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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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打假符合所有企业和消费者意愿;但网络打假是社会系统工程,不能单靠某个企业
 
  在3月5日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马可波罗瓷砖董事长黄建平带去他的两个重点提案,其中之一就是重点关注网络打假问题。
 
  “在淘宝上有300多家打着‘马可波罗瓷砖’、‘马可波罗卫浴’等旗号的店铺,只有两家经过授权,其他的都是‘李鬼’。”同时,黄董事长认为,虚拟经济发展太快,相关法律法规跟不上,在网店上已经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现象。为此,他准备在“两会”上“喊话”马云,希望对非企业品牌官方授权的网店,加大查处力度。
 
  的确,近年有不法商贩通过网络售假,不仅给整个网络销售带来了阴影,也给实体经济带来了巨大伤害,使符合国家生产规范的商品生产受到较大冲击。随着网络销售规模不断扩大,难免鱼龙混杂。对此,不光是黄董事长深有感触,且也让很多普通网购消费者深受其害。
 
  显然,网络打假符合所有实体企业和消费者意愿;但网络打假是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不能仅指望单靠某个企业的打假行动就能达到目标。毕竟,一个企业势单力薄,无法覆盖网络售价的每个环节,尤其不能对生产假货的企业进行有效打击;并且电商平台发展太快,政府在规范引导方面的法规建设也存在滞后,对少数电商平台参与售假行为难以绳之以法,使其违法成本过低,无法形成强有力的法治威慑。
 
  因此,网络打假是包括阿里巴巴在内所有企业的共同利益。黄董事长喊话马云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应是将该网络打假方案提交人代会力争通过,引起高层对该问题的高度重视,并能够尽快在网络打假上设计出顶层制度,呼吁国家加大网络打假力度,构筑企业、政府、社会之间齐抓共管的利益联盟,如此网络打假才能真正见成效。

  那么,对于打假究竟应如何着手呢?笔者以为,一是应尽快出台电商法,将一切参与电商营运的网络销售企业及实体企业的一切行为纳入规范轨道,对其中的违法行为予以售假数倍甚至数十倍罚款并追究刑事责任,加大网络售假成本。
 
  二是政府工商管理部门在电商平台审核严格把关,将一切不符合资质的电商平台堵塞在电商平台大门之外,消除电商平台良莠不齐现象,使电商平台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是由电商平台和实体企业共同组成企业利益同盟,专门负责接受消费举报,向政府相关监管部门举报及司法机构提起诉讼,建立正常维权通道,消除网络打假相互割据的混乱局面。
 
  四是督促各级政府成立网络打假领导机构,抽调政府相关部门力量专事打假事宜:设立举报电话,奖励基金,聘请社会监督员,提高网络打假的灵敏性、及时性和有效性;构建社会立体监督体系,以覆盖网络销售全过程,才能彻底根除网络假货滋生的社会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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