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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晰定义方能确保执行效果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文刀  发布于:2009-11-24 11:20: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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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各地扶持自主创新产品的措施看,以清单为依据进行加分扶持无疑是主流做法。但从效果看,清单在扶持自主创新中的效果有一定局限性,还需要一个更加清晰的定义辅助清单才能取得更好的执行效果。
  
  清单是对产品明确分类的有效方式,在政府采购节能、环保等政策功能落实中,都是采用了清单制度。在执行中,采购代理机构扶持相关产品可以有理有据,因此这一制度颇受好评。
  
  用清单给产品划清界限固然有效,但也容易导致扶持自主创新过于死板,错过了本该扶持的产品。有了清单,人们就更倾向于只扶持清单内产品,完全无视其他产品是否真应获得扶持。
  
  同时,清单制度还有难以克服的弊病,就是更新慢、更新难。自主创新,顾名思义就是以前没有的产品或者技术,自然就难以在短时间内被纳入清单。一个新技术、新产品甚至新的产品类型,从推出到被纳入清单往往需要数个月甚至更长时间,极易导致本应获得扶持的产品在短期内无法获得政策扶持。另一方面,由于IT业发展迅速,一款产品即便在推出后几个月被纳入了产品清单,但也极易错过发展的黄金时期。
  
  因此,清单还需要一个能够更快判断产品是否应当获得扶持的机制作为辅助,使扶持自主创新能够更快响应市场变化,也使操作具有较强的灵活性,同时又不失公平与公正。
  
  给自主创新产品下定义是弥补清单政策局限性的好办法。明确自主创新的定义,就等于给清单订立了入门标准,避免了产品能否入围清单的争议。更重要的是,有了明确的定义,未能及时入围清单但又应扶持的产品可以通过定义明确自己的身份,争取获得扶持。
  
  从这个角度看,定义等于给未入围清单的产品提供了一个“救济机制”,不仅能给企业提供帮助,也有利于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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