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中小企业参与政采法定比例是否可行
有数据显示,截至2006年底,我国中小企业从数量上已经达到4200多万户,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8%以上。经工商部门注册的中小企业数量达460多万户,个体经营户3800万户,中小企业所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占全国国民生产总值的60%左右,生产产品占社会销售总额的60%。
不过,针对政府采购来说,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的市场中所收获的却不尽如人意。现实却存在一个巨大的反差:中小企业这股如此巨大的经济发展力量,至今无法真正参与到政府采购这个大市场中去。业内专家认为:先行的政策和制度、具体的操作程序和企业自身的弊端等造成了这个局面。据悉,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财政部、政府采购具体操作机构等相关部门正在研究此课题。其中,关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法定比例一直是个焦点问题。
从国外执行情况比较好的情况来看,要想使在市场中处于弱势地位的中小企业,能真正有机会参与到政府采购市场中来,没有一个法定的参与比例,而只是宏观层面的一个笼统要求,其参与的可能性就比较小。如美国就规定23%的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
那么,这种方式在我国能否可行,业内专家认为需要具备几大关键的前提条件。首先是关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权威统计数据,我过目前对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具体数据并没有相关的统计,还处于“瞎子摸象”的状态。建立国家级的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数据收集系统是最急迫的。只有把政府采购的信息公开化、透明化,才能全面弄清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具体情况,有了基本认识,才能校对、改正,才能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
其次,需要给中小企业提供更加公开和高效性的信息渠道。中小企业在信息获取和对信息的分析判断能力上具有先天的弱势,这一方面要求中小企业提高自身的竞争能力,另一方面也要求政府采购相关部门把服务能力做得更加细致和具有针对性。
最后,政府采购市场应该加大对于中小企业的政策扶持,针对中小企业的资质和门槛设定得更加合理和具有建设性,在提倡效率和服务质量的同时,针对适合中小企业的项目,争取采购单位的支持,进行更优化合理的采购和服务方式。
而更重要的一点无疑是针对中小企业本身,在目前我国政府采购对于中小企业的扶持还处于推进阶段的阶段,中小企业最应该做的就是提高自身的竞争力,“打铁还需自身硬”,我国的中小企业,特别是在IT领域,更应该不断完善自身的技术条件和经营条件,尽快熟悉政府采购的规则,多方参与政府采购工作,努力成为政府采购优秀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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