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县公安局办公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澄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招标人的委托,就纳入政府采购目录范围的澄江县公安局办公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进行集中统一采购,特邀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符合相关资质和本次采购服务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报价。
2. 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澄江县公安局办公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
2.2招标编号:CJCG2015GK17
2.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4招标范围与内容:商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高速扫描仪、彩色激光打印机等,详见第四章“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
2.5项目预算:90.8万元。
2.6交货期:双方签定合同后30个日历天完成,具备验收条件。
2.7货物要求:中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必须是中标的、同一家制造商生产的同一品牌、同一批次、同一规格、同一质量的产品。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成交后所供货物必须为全新品牌正品,若所交货物为假冒伪劣产品,将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损失和相关法律责任;投标人供货后须对货物进行安装调试,直至设备能够正常运行。
3. 合格的投标人范围
3.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章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须是具备齐全的营业执照(有效期内),经营范围符合采购货物要求、税务登记证(有效期内)、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有效期内),年检合格有效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且年审有效和经营许可、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法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
3.3投标人不是生产商的,须提供生产商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高速扫描仪、彩色激光打印机、黑白激光打印机、数码相机、数码单反相机、数码摄像机的项目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加盖授权/承诺单位的法人鲜章);
3.4投标人须具有必要的组织、检验能力,安装能力以及完善的业务控制程序具有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行为和合同履行记录;货物和服务具有竞争能力,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环境、安全标准,售后服务良好。
3.5投标人须按照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工具设备及专业人员,能独立完成本项目、能较好地提供日常管理服务和技术支持。
3.6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招标人对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3.7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在投标中一家法人只能递交一份投标文件。本项目为一个合同包,严禁中标人将本项目向他人转让、转包或分解后向他人转让、转包。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8如云南省外投标人参加投标的,须在云南省设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或者销售地点等,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产权证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等复印件。
3.9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报价人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应作为一个报价人计算。若代理商和生产商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时,只接受生产商投标。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从发布本公告之日起,如需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填写投标报名函发送到指定传真或邮箱,本中心将发送电子版给投标人自行打印,或凭投标报名函到本中心领取。
4.2凡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投标前如有不明之处应向采购单位详细了解,否则参与投标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了采购方的需求,成交后须承担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要求。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16日09时00分,地点为玉溪市澄江县凤翔路北14号澄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为玉溪市澄江县凤翔路北14号澄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相关费用
免收招标文件费和中标服务费。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澄江县公安局
联系人:张绍平
联系电话:13988475008
采购机构:澄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陈 平 张 伟
联系电话:0877-6919808 传 真:0877-6919808
地 址:澄江县凤翔路北14号 邮政编码:652500
8. 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采购信息、中标公告均在以下媒体发布: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玉溪市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请各投标人注意随时留意四个网站公告,因投标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投标项目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负,交易中心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9.其他
报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所述条款及内容。对因为未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从而导致废标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不作任何解释。
澄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 年11月25日
报名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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