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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项目、业务办公设备及其他办公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11-25 17:1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项目、业务办公设备及其他办公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项目、业务办公设备及其他办公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GXJHNN2015-D1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曼荣、张萍芳

项目联系电话:0771-551692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地址:南宁市江南区亭江路71号

联系方式:徐工 0771-492901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苏曼荣、张萍芳 0771-5516926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民族大道131号(航洋国际B座28楼2803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委托,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拟对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项目、业务办公设备及其他办公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项目、业务办公设备及其他办公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GXJHNN2015-D14;

三、招标预算:169.58万元;

四、采购组织类型:货物采购;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内容及数量:江南区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项目、业务办公设备及其他办公设备采购一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

七、对投标人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厂(商)家。

八、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51125日至2015121(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南宁市民族大道131号航洋国际B座28楼2803室;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不代办邮寄,不提供电子文件,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前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如下证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3) 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6)由江南区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原件一份(有效期是在公告发出之日起到开标前有效)。

(上述所有材料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持原件核对)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

投标人应于开标前两天将投标保证金以转帐或电汇方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并在开标前到我公司财务部开具到账收据)交到以下帐户: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金湖支行,开户名称: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银行账号:8000 4933 8188 669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1215 日上午9时30分截标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南宁市民族大道131号航洋国际B座28楼2803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12 15 日上午9时30分在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南宁市民族大道131号航洋国际B座28楼2803室)会议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二、网上查询地址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gp.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www.purchase.gov.cn(南宁市政府采购网)。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地 址:南宁市江南区亭江路71号

邮 编:530031

联系人:徐工

电 话:0771-4929019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31号(航洋国际B座28楼2803室)

邮  编:530028

联系人:苏曼荣、张萍芳

电话(传真):0771-5516926

 

采 购 人: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 11 月 25 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厂(商)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9.5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25日 09:00 至 2015年12月0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宁市民族大道131号航洋国际B座28楼2803室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前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如下证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3) 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6)由江南区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原件一份(有效期是在公告发出之日起到开标前有效)。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南宁市民族大道131号航洋国际B座28楼2803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

投标人应于开标前两天将投标保证金以转帐或电汇方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并在开标前到我公司财务部开具到账收据)交到以下帐户: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金湖支行,开户名称: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银行账号:8000 4933 8188 669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1215 日上午9时30分截标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南宁市民族大道131号航洋国际B座28楼2803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12 15 日上午9时30分在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南宁市民族大道131号航洋国际B座28楼2803室)会议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等有效证明出席)。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网上查询地址 :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gp.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www.purchase.gov.cn(南宁市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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