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制度应随产品与时俱进
政采市场中,人们总在不经意之间提出新产品是否适应政采市场的疑问。这个疑问不仅体现出政采市场对产品适用性的关心,还体现出了政府采购市场买方本位的现状。
以这个思想为基础,用户在选择产品的时候会先考虑新产品是否适应用户的使用特点(包括使用习惯、应用需求),还会考虑新技术、新产品能否适应政府采购制度。然后,市场会单方面要求企业将产品变为适应政采市场的形态,而市场却鲜有为产品或技术做出改变的情况发生。
IT产业内备受关注的云计算、SaaS(软件即服务)等应用模式都被挡在了政府采购市场之外。并非是云计算或SaaS有什么不好导致其不能为政府用户所用,只是因为这些IT业的创新应用在根本上难以适应政府采购模式。
云计算能够给用户提供低成本、低能耗、高效率、易管理的应用环境已经是业内公认的事实。尽管用户数量还不多,但国内外用户对云计算的一致认可有理由让人们相信云计算的价值。
从政府采购的角度来看,具有低成本、低能耗、高效率等特点的云计算正是政府用户所需要的。令人遗憾的是,云计算没能顺利进入政采市场,挡在云计算面前的不是性能或价格,而是采购制度。正如不少省市的采购中心负责人所说的那样:有些新产品、新应用非常优秀,但在现行制度下没办法对其进行采购。
确实,政府使用公共云就要“先用后买”,没办法做预算。部署云计算不便频繁更换提供商,但后续采购金额不超过前一期采购金额10%的规定也是一大阻力。这些困难是云计算的固有特点决定的,云计算难以通过自身改变来克服,制度为何不能为适应产品做出改变?
制度是为政府采购的目标服务的,而政府采购的目标就是在为采购人提供物美价廉的产品同时实现政策功能。从云计算等新应用的角度来看,这些创新应用显然符合采购人的需求,那么制度为需求做出改变也就无可厚非。
在IT应用日新月异的今天,采购制度是IT产品进入市场的重要依据,也是优秀产品服务采购人的重要保障。制度不创新,IT产业创新无法影响市场,也就失去了创新的价值与动力。制度不能与时俱进,势必会将政府用户的最佳选择挡在市场之外。
政府采购鼓励自主创新、节能环保的政策无疑是一次制度创新的重要尝试。在政府采购市场呼吁和鼓励企业创新的同时,只有政府采购制度也随着产品创新与时俱进,才能成为创新型优秀产品进入市场的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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