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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四处调研员张雷

批量采购规模效益稳步提升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王莉  发布于:2016-01-15 16:22:4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中央预算单位从2011年开始执行批量集中采购。从总体效果来看,这项工作在逐年进步。批量采购相关产品的价格得到了很好的控制,同时流程也得到了优化。在财政部的政策指导下,批量采购工作经过多次调整,现在逐步达到兼顾价格和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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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四处调研员张雷
 
  首先,经过多年发展,我们认为,在前两年提出的需求标准化、采购批量化的基础上,应该尊重需求市场化的客观规律。所谓市场化,不是向电商绝对靠拢,政府采购应该引领市场发展,包括电商的发展。需求市场化强调采购的起点应当是需求,但是强调采购人需要与可能。采购人制定需求时应强调市场化;同时考虑市场能否满足自身的客观需求,从而制定需求标准。
 
  其次,批量采购还应当强调评价的标准化。在法律框架体系下,应当考虑专家的权责对等问题。当前,批量采购的最终裁决由专家来判定,包括意见征求、采购方式变更以及最后采购结果的确定,采购专家在整个采购过程中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但是事实上,从立法的初衷到政府采购执行的初衷来说,不应该完全由专家来决定这些事情。而所谓标准化,按照财政部提出的物有所值理念,应当充分发挥专家的潜质,尽量做到专家作用前置,在需求制定环节下功夫,做足充分调研,在于市场情况相吻合的情况下做好评价,同时邀约厂商来共同论证这个评价体系,实现标准化。
 
  最后,尊重批量采购初衷,合理确定批量采购品目目录。近两年发布的《党政机关反对浪费条例》以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都在强调批量采购,通过实践我们对于批量采购的认识也在逐步加深。我们认为批量采购应当是强调采购的批量化,初衷在于强调政府采购的引领作用、发挥规模效益,来达到政府采购节能环保的政策引领功能,同时节约国家财政性资金。在执行过程中应当把握执行的灵活性。比如说,当前中央单位执行批量集中采购的品目有6个,但是其他不在批量品目的品目是不是也可以采用批量的办法来做?个别品目需求相对集中、市场定价机制决定其分散、少量采购不能获得价格和质量的最大效益、以及专业化设备的采购的某些品目就可以通过汇总到财政部,再由财政部下发给我们执行。通过部委内部需求的归集、统筹,把类似的需求和品目归集到一起采购,实现采购批量化的初衷。同时,有些品目也不一定非要执行批量采购,比如复印纸的采购。复印纸属于消耗品,用完了就要买,批量采购的周期性特点与采购人对这类产品实际使用需求有差距,采购人反映强烈。对于批量采购,应当把眼界放宽,注重需求统筹归类,追求政府采购的规模化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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