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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通讯社办公厅新华通讯社全媒体供稿及电子商务平台项目数字版权追踪监测系统子项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6-08-02 13:1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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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新华通讯社办公厅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新华通讯社全媒体供稿及电子商务平台项目数字版权追踪监测系统子项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新华通讯社全媒体供稿及电子商务平台项目数字版权追踪监测系统子项

项目编号:TC160353Q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艳君、冯佳义

项目联系电话:010-62108111、814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新华通讯社办公厅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57号

联系方式:010-6307396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艳君、冯佳义 010-62108111、8146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内容:数字版权追踪监测系统。完成新华社数字版权追踪监测体系框架设计,根据新华社维权部门首期提供的版权追踪监测范围提供相应的追踪监测能力,包括对文字、图片和新媒体版权资产(低码视音频稿件)在纸媒、互联网、微博、微信公众号以及重点APP客户端的追踪监测。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需求书。

简要技术要求:

   数字版权追踪监测系统项目将为新华社维权业务提供技术辅助手段,具体包括以下两点:

   1、针对文字和图片稿件,对新华社维权部门需监测的报纸媒体、重点网站、重点机构微博帐号、微信公众号,以及重点新闻客户端进行版权监测,提高维权效率,规范外部用户对新华社文字、图片版权资产的使用。

   2、针对新媒体专线(低码视音频)稿件,对新华社维权部门需监测的重点网站、重点机构微博帐号、微信公众号,以及重点新闻客户端进行版权监测,提高新媒体稿件(低码视音频)维权效率,规范外部用户对新华社新媒体稿件(低码视音频)版权资产的使用。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需求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提供本项目服务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需求书3.2节“服务承诺”的要求提供承诺函;4、投标人须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5、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02日 09:00 至 2016年08月09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06室(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2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2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套

开户银行及帐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帐号: 0200049619200362296

   户名: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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