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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全省法院系统执法执勤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编号:GZSW15146HG3135)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09-30 17:5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的委托,对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全省法院系统执法执勤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SW15146HG3135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全省法院系统执法执勤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内容:采购全省法院系统(含深圳)约2200车载终端设备和航显示屏及监控管理系统平台(含设备安装,调试,售后服务)以及首年的通讯服务费用。具体内容见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2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五、供应商资格:

1、内容:采购全省法院系统(含深圳)约2200车载终端设备和航显示屏及监控管理系统平台(含设备安装,调试,售后服务)以及首年的通讯服务费用。具体内容见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2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五、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为非自然人的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4)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

2、投标人若非所投(监控管理系统平台、车载终端设备)的制造商,必须提供所投(监控管理系统平台、车载终端设备)制造商或其分支机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须为原件)

3、投标人须通过国家二级保密资格认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以公开报名方式确认其投标资格。请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报名,文件如需邮寄请与工作人员联系,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930日起至20151021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10221430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10月221430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梁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

--

电话:

020-83592216

电话:

--

传真:

020-83595411

传真:

--

联系地址:

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

联系地址:

--

邮编:

510010

邮编:

--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曹志群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

何先生

项目负责人电话:

020-83592216-822

项目负责人电话:

--

开户行:

--

 

 

帐号:

--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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