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清远市省级林火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清远市林业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东省清远市省级林火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CLPSP16QY04ZC78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清远市省级林火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8816000.00元;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组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 (人民币 万元) | 完成期 |
包组1 | 清远市本级林火远程视频监控中心系统 | 1套 | 35.0 | 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内 |
包组2 | 英德市林火远程视频监控系统 | 1套 | 178.6 | |
包组3 | 清城区林火远程视频监控系统 | 1套 | 55.1 | |
包组4 | 清新区林火远程视频监控系统 | 1套 | 102.0 | |
包组5 | 佛冈县林火远程视频监控系统 | 1套 | 63.1 | |
包组6 | 连山县林火远程视频监控系统 | 1套 | 81.4 | |
包组7 | 连南县林火远程视频监控系统 | 1套 | 81.4 | |
包组8 | 连州市林火远程视频监控系统 | 1套 | 118.0 | |
包组9 | 阳山县林火远程视频监控系统 | 1套 | 132.0 | |
包组10 | 连山林场林火远程视频监控系统 | 1套 | 35.0 | |
合计 | 10套 | 881.6 |
1) 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3)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4)监管部门:清远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六、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证明文件: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1.2、2015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16年10月份或之后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1.3、2016年10月份或之后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1.4、2016年10月份或之后的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书)
2. 投标人须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取得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本项目属地单位(含分公司)对投标人使用运营商光纤专线产品的授权,须出具授权许可证明原件。
3. 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4. 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无效。】
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6. 本项目各包组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报名登记、缴纳保证金的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登记、缴纳保证金的时间
1、网上报名登记时间:自2016年12月24日8时30分至2016年12月30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2、缴纳保证金时间:自2016年12月24日8时30分至2017年1月13日17时止。
(二)报名登记、缴纳保证金的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登记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先通过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再进行现场审核确认。本次缴纳保证金采用网上缴纳的方式进行。
1、报名登记暂时实行纸质文件和网上电子文件同步进行的方式,纸质文件和网上电子文件的内容必须保持一致,如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修订网上投标企业信息,最终以网上电子文件为准,网上电子文件若存在错误、遗漏、虚假等情况,则视为报名无效,责任由参加报名的投标供应商自负。非电子投标方式(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交《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平台投标回执》。
2、投标供应商须到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用户CA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本项目进行网上报名和缴纳保证金的相关操作。
3、投标供应商参加现场确认时间和所需资料:在2016年12月24日8时30分至2016年12月30日期间(办公时间9:00-12:00,14:30-17:00,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清远市政府办公大楼2号楼首层东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窗口)递交以下资料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①《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注:《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
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核查)
④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b) 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1、以上资料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外,均须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2、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3、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供应商已具有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2月24日至2016年12月30日期间(办公时间9:00-12:00,14:30-17:00,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远市政府办公大楼2号楼首层东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月18日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政府机关2 号楼一楼东门。
十、开标时间:2017年1月18日9时30分。
十一、 开标地点: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政府机关2 号楼一楼东门。
十二、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12月24日至2016年12月30日止。
十三、 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清远市林业局
地址:清远市北江二路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763-3375543
传真:0763-3375543
邮编:511500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4B03A室(清远分公司)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63-3813002-8020
传真:0763-3813090
邮编:5115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63-3813002-8020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