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阳一中明光学校明厨亮灶、户外LED及校园安全防范实时视频备份系统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汕头市潮阳一中明光学校)的委托,对(潮阳一中明光学校明厨亮灶、户外LED及校园安全防范实时视频备份系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采购编号:GZSKST16-277
二、采购项目名称:潮阳一中明光学校明厨亮灶、户外LED及校园安全防范实时视频备份系统
三、采购预算及资金来源:预算人民币2694587.83元。财政拨款。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货物的名称、范围及主要内容及要求)
1. 潮阳一中明光学校明厨亮灶、户外LED及校园安全防范实时视频备份系统;
2. 内容及数量:潮阳一中明光学校明厨亮灶、户外LED及校园安全防范实时视频备份系统1项(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的《主要设备技术规格要求》,包括货物供货、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及相关服务)。
3.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所有采购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交付给采购项目学校正常使用;
4.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及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图纸;
5. 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6.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7. 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6年12月23日至2016年12月29日五个工作日(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三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具备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一级或以上资质;
(4)该项目属于校园安全防范系统建设项目,为了确保顺利实施,投标供应商应在开标前至用户单位进行现场勘察,投标时应提供用户单位盖章确认的项目勘察证明文件。(联系电话:0754-86622828,联系人:林先生);
(5)投标人投标时须持有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购买时带齐以下资料(原件校验后退还);
1、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三级或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6、具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一级或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7、《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 年12月26日至 2016年12月30日期间(每天9∶00至11∶30,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可在报名后3天内自行前往采购项目学校现场勘察,勘察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月13日下午3时0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投标文件)。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十、开标时间:2017年1月 13日下午3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12月23日至2016年12月29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 采购人:汕头市潮阳一中明光学校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754-86622828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4-87123068
传真:0754-87123068 邮编:515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4-87123068
发布人: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 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