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瓯万木林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建瓯万木林省级自然保护区视频监控体系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建瓯万木林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建瓯万木林省级自然保护区视频监控体系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建瓯万木林省级自然保护区视频监控体系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FJZY南平货招[2016]-005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599-8861077、1895060597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建瓯万木林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地址:建瓯万木林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联系方式:郑主任、杨主任联系电话:13706915923、1803997387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女士0599-8861077、18950605976
代理机构地址: 南平市延平区时代大厦1406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建瓯万木林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委托,对[建瓯万木林省级自然保护区视频监控体系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一、招标编号:FJZY南平货招[2016]-005号
二、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
三、最高限价:预算金额作为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四、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6年12月14日至2016年12月20日(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地点: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时代大厦803室),到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平市延平区时代大厦803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购买时须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售后不退。
五、招标文件(包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报名方式有两种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如下:1、直接至我司办理。2、本地或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将购买招标文件款汇到本公司账户(电话咨询汇款账户信息),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领取标书登记表(格式详见下表)写明后将扫描件传真至我公司,未及时将《领取标书登记表》发送至我公司,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六、资格标准:
1、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同时应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7年1月5日上午9:00之前递交到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福建省南平市时代大厦1406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开标时间:2017年 1月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福建省南平市时代大厦1406室)
九、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以上如有变更,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省政府采购(http://cz.fjzfcg.gov.cn)有关网站上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一、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须在第4条规定的时间内到本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应填写《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且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本招标公司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且可以不予以书面通知招标文件更改补充内容等(如果有的话)。
采购单位:建瓯万木林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联系人:郑主任、杨主任
联系电话:13706915923、1803997387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平市延平区时代大厦1406室
邮 编:353000
购买招标文件事宜,请联系:
联 系 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599-8861077
项目相关事宜,请联系:
项目负责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99-8861077、18950605976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富支行 | |
账 号:1406 0058 0900 9014 690 | |
注: 1、投标人认真审查清楚相应账号,投标保证金缴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缴纳及退还保证金事宜联系人:黄小姐(财务部:0599-8861077) |
领取标书登记表 招标文件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公司名称: 联系人: E-mail: 所投合同包号: 手机: 电话: 传真: 邮寄地址:
|
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预算最高限价 (万元) | 交投标保证金数额 (元) | 主要技术参数 | 备注 |
1 | 1 | 建瓯万木林省级自然保护区视频监控体系建设项目 | 1批 | 195 | 20000 | 详见第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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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
交货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签订合同,并于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工期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投入使用。 | |||||||
付款方式:货到并完成安装、调试、试运行、按合同要求省林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95%,运行一年后无质量问题的情况下支付全额货款(中标人须在申请付款时出具全额发票)。 注:投标人须满足上述付款方式,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 |||||||
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三日内应向采购方缴纳叁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于设备验收合格后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将在质保期结束后且中标方无违约的前提下无息退还。 |
注:
1、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投标人应以包括货物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货物制造、运输、保险、安装、调试、培训、保修、进口关税等。
3、投标人所投货物必须是原厂原包装,通过合法渠道获得。
4、中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并没收保证金。
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投入使用。
5、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次采购的货物为本国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同时应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2月14日 09:00 至 2016年12月2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时代大厦803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联 系 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599-8861077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1月05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1月05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福建省南平市时代大厦1406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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