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IT网_IT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香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电子警察监控系统和配套装备采购更正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10-08 17:4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香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电子警察监控系统和配套装备采购

项目编号:HBAT021510266-CG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震

项目联系电话:0311-85110581 0316-2602291/2607296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10月08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5年10月08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香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电子警察监控系统和配套装备采购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510/t20151008_5931397.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原为:

1、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

2、具有河北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壹级备案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具有有效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原件(查验)及复印件(留存)一套,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河北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备案证副本、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及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现更正为:

1、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

2、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公安机构颁发的安防壹级资质证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具有有效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原件(查验)及复印件(留存)一套,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及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人:李震

联系方式:0311-85110581  0316-2602291

传真电话:0311-85110583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1-85110582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香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人地址:香河县五一路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任自勇 0316-862500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安泰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广安大街50号美东国际B座2306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震 0311-85110581 0316-2602291/2607296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