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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电子警察监控系统和配套装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10-08 14:30:34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北安泰招标有限公司受香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香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电子警察监控系统和配套装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香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电子警察监控系统和配套装备采购

项目编号:HBAT021510266-C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震

项目联系电话:0311-85110581 0316-2602291/260729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香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香河县五一路5号

联系方式:任自勇 0316-862500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安泰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震 0311-85110581 0316-2602291/2607296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广安大街50号美东国际B座2306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采购范围:电子警察监控系统和配套装备采购

项目实施地点:香河县

简要技术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技术规范,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2、具有河北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壹级备案证;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具有有效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原件(查验)及复印件(留存)一套,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河北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备案证副本、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及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0月08日 09:00 至 2015年10月1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香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当面发售,售出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香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0月8日至2015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人:李震

联系方式:0311-85110581

传真电话:0311-85110583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1-85110582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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