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公安厅酒泉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信息化系统政府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甘肃省公安厅酒泉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信息化系统政府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更正公告
招标编号为GZ161133-SGAT01(Z)的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由甘肃省招标中心代理的“甘肃省公安厅酒泉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信息化系统政府采购项目”,二次公告日期为2016年12月06日,现作如下变更: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中第二条 合同条款前附表)中:
10.4 | 付款及质量保证金将按下列条件进行: (1)货物到达交货地点,经卖方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买方(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后,凭验收合格证明及按合同总价开具的发票(完税价),由买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5%,剩余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 (2)待货物正常运行一年(12个月)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买方支付剩余的合同货款。 |
12.5 | 质量保证期:自签发验收合格证明后12个月 |
现变更为:
10.4 | 付款及质量保证金将按下列条件进行: (1)中标人在签订正式合同前,需按中标总额的5%向甘肃省公安厅缴纳履约保证金。 (2)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按要求实施项目建设,项目整体完成,经甘肃省公安厅验收合格后,凭验收合格证明和按合同总金额100%开具的发票(完税价),由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100%货款。 (3)中标人的履约保障金在合同正式签订后即转为项目质量保证金。如无质量问题,质量保证金于正式验收合格通过之日起满5年后退还。 |
12.5 | 质量保证期:自签发验收合格证明后60个月 |
其余内容不变。
采购人:甘肃省公安厅
采购联系人:张海燕
采购联系电话:0931- 5155356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
详细地址:兰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飞雁街118号陇星大厦
联 系 人:黄琦涵
电话/传真:0931-2909716 18993123846
甘肃省招标中心
2016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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