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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信息网络装备及执法勤政勤务装备采购(GLZFCG2016C0073)采购文件更正公告一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6-09-13 18:4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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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信息网络装备及执法勤政勤务装备采购(GLZFCG2016C0073)

项目编号:GLZFCG2016C0073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润强

项目联系电话:0773-2537882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9月07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9月13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

原公告地址:--

 

三、更正事项、内容:

各报价人

一、采购项目名称:信息网络装备及执法勤政勤务装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LZFCG2016C0073

三、采购人名称:桂林市公安局象山分局

    地址:桂林市象山区翠竹路北巷11号

联系人:段林华        联系电话:0773-3852519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桂磨大道大学科技园113号(桂林分公司)

项目联系人:周润强     联系电话:0773-2537882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9月7日;

六、更正日期:2016年9月13日;

七、现对采购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改:

(一)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货物采购需求》A分标第1项货物“打印机”采购需求中的第5点原为:“5、接口类型USB”;现更改为:“★5、墨盒类型:四色一体化墨水盒,采用瓶装墨水”。

(二)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货物采购需求》A分标第1项货物“打印机”采购需求中的第6点原为:“6、最小墨滴2pl,喷头配置320个黑色喷嘴”;现更改为:“6、喷头配置:320个黑色喷嘴,其它颜色各384个喷嘴”。

(三)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货物采购需求》A分标第3项货物“扫描仪”采购需求中的第4点原为:“4. 扫描速度:单面40ppm、双面 80ipm (A4,黑白//灰度/彩色模式,200dpi)”;现更改为:“★4. 扫描速度:单面40ppm、双面 80ipm (A4,黑白//灰度/彩色模式,200dpi)”。

(四)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货物采购需求》A分标第4项货物“台式电脑”及第5项货物“台式电脑” 采购需求中的第18点原为:“18、★产品设计及质量:报价产品MTBF平均无故障运行须达到≥700000个小时,报价须提供国家权威机构证明文件复印件,针对南方客户的夏季高温潮湿使用环境,报价台式机产品须通过湿度运行认证,最高可达40℃和90%RH,并提供国家权威机构(须有CNAS认可的检测机构)的检验证书复印件,未提供的报价无效”;现更改为:“18、★产品设计及质量:报价产品MTBF平均无故障运行须达到≥800000个小时,报价须提供国家权威机构证明文件复印件,针对南方客户的夏季高温潮湿使用环境,报价台式机产品须通过湿度运行认证,最高可达40℃和90%RH,并提供国家权威机构(须有CNAS认可的检测机构)的检验证书复印件,未提供的报价无效”。

(五)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货物采购需求》A分标“其他要求”中的第4点原为:“4、本项目第1、3、4、5分项货物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报价文件中必须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产品相关的目录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报价无效”;现更改为:“4、本项目第1、2、4、5分项货物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报价文件中必须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产品相关的目录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报价无效”。

(六)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货物采购需求》B分标第1项货物“单警装备”采购需求中的“五、警用水壶”增加第5点参数:“★5、报价人所报价的产品必须为列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2015年度单警装备定点服务采购中标供应企业名录中的企业生产,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

(七)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货物采购需求》B分标第11项货物“防暴头盔” 采购需求中的第19点原为:“★19、所报产品必须是公安部《警用新型防暴通讯头盔名录》中企业生产,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报价时必须提供由公安部相关检测中心检测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否则报价无效”;现更改为:“★19、所报产品必须是公安部《警用新型防暴通讯头盔名录》中企业生产,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报价产品必须符合公安部《GA 294-2001 警用防暴头盔》标准及Q/TXK-LD2012Y 通讯头盔通信系统标准,并提供由公安部相关检测中心检测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否则报价无效”。

(八)本项目“报价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原为:“2016年9月18日10时30分”;现更改为:“2016年9月20日10时30分”。

(九)本项目“报价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原为:“2016年9月18日9时30分至10时30分止”;现更改为:“2016年9月20日9时30分至10时30分止”。

(十)本项目“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原为:“2016年9月18日10时30分”;现更改为:“2016年9月20日10时30分”。

(十一)本项目“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原为: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号开标室(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现更改为:“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号开标室(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9月13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桂林市公安局象山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段林华 联系电话:0773-385251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周润强 联系电话:0773-2537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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