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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市政管理中心宁海县“智慧停车系统”建设一期项目的采购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6-12-30 15:2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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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智慧停车系统”建设一期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宁海县“智慧停车系统”建设一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ZGZB-NHCG2016074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智慧停车系统(详见招标货物清单及技术规格)

*五、本项目最高限价:371.7万元

*六、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其它特定条件:投标人须为车位检测器、无线网关、无线转发器的制造商。

七、购买采购文件时间: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01月06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八、购买采购文件地点: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宁海县兴工二路29号3楼)。

九、采购文件售价: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份,采购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 50 元人民币邮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采购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购买时应出示的资料:(1)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01月20日14:00(北京时间)。

十一、投标和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开标室见当日公告栏。

十二、所有投标文件都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递交至开标地点。没有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投标。不接受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

十三、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00)

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网银、电汇、支票、汇票、本票等采购人认可的非现金形式。

十四、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0日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或内容不符、日期少于上述时间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查询预约电话:0574-83555214、83555215。

    重要提示: 1、特别提醒:各投标人须按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征集“宁波政府采购网”注册供应商的公告》的要求完成在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的注册。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宁波政府采购(http://www.nbzfcg.cn)”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采购人:宁海县市政管理中心

地址:宁海县兴宁中路127号

联系人:储三芬   联系电话:0574-59956760          


采购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海县兴工二路29号3楼

联系人:周全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0574-83556096


本公告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


关于本次投标的款项都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宁波宁海支行

帐   号:8114701013500025347

户   名: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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