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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太白湖新区智慧城市项目(监理)招标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06-19 13:3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济宁太白湖新区智慧城市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济宁市公安局北湖分局济宁太白湖新区智慧城市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在中国境内注册并符合本次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标人:济宁市公安局北湖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一、档案编号:BHCG/2015/G0010

二、项目说明:本项目为济宁太白湖新区智慧城市项目(监理),监理范围包含覆盖太白湖新区的平安城市二期、智能交通、数字化城管、智慧景区、小区安防、交通信号控制系统联网接入等所有内容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说明。

三、本项目实行网上报价,采用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投标和纸制标书存档的方式(详情见供应商须知)。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供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2、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3在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并通过审核。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5、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5.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5.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5.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6、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与施工承包人及材料、设备供应人没有经营性利益关系,业绩、信誉良好,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信息化监理的监理能力和经验。

7、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监必须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注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

8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9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10、截止到开标当日,供应商(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

11、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获得方法

凡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注册登记窗口注册的供应商或已办理CA电子密钥供应商均可以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未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注册登记窗口注册的供应商应先办理注册,注册不收取任何费用,注册程序详见济宁市政府采购网站“办公指南”中的“供应商注册登记程序”,并按照普通供应商注册登记程序办理。

2CA电子密钥的办理实行供应商自愿原则,注册咨询电话:3202121CA电子密钥咨询电话:3202114

六、上传投标文件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507099:00(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济宁市北湖区政府采购网

具体操作:登录济宁市北湖区政府采购网选择投标报价—>增加投标方案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的上传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507099:00(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济宁市北湖区政府采购网

具体操作:登录“济宁市北湖区政府采购网站”,用“投标报价—>增加报价方案”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

八、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07098:30-9:00(北京时间)

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二开标室(济宁市建设北路147号市直综合集中办公区5号楼一楼大厅)

九、供应商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及地点

解密时间:201507099:00之后 (北京时间)

解密地点:携带CA电子密钥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二开标室解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十、公开报价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07099:00(北京时间)

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二 开标室(济宁市建设北路147号市直综合集中办公区5号楼一楼大厅)

十一、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供应商操作手册()(见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通用表格)

十二、未尽事宜或须澄清的内容请联系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济宁市公安局北湖分局

联系人:刘大卫    联系电话:0537-2568729     

监督部门:济宁市财政局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分局  

联系电话:0537-2299177

济宁太白湖新区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7-3297369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善德  

联系电话:0537-2603009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济宁市北湖政府采购中心网和济宁政府采购网

本项目公告将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

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2015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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