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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理工大学华北理工大学新校区搬迁提升专项经费-智慧校园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6-07-01 15:5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华北理工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华北理工大学华北理工大学新校区搬迁提升专项经费-智慧校园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华北理工大学华北理工大学新校区搬迁提升专项经费-智慧校园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BY2016023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鹏

项目联系电话:0311-6663508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华北理工大学

地址:唐山市新华西道46号

联系方式:白海泉 电话:0315-259722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鹏 电话: 0311-66635082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见其他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891.439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04日 09:00 至 2016年07月0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陆主体系统,自行下载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陆主体系统,自行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2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2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河北公共资源大厦420

 

七、其它补充事宜

供应商资格确认:已在我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购买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hebpr.cn)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1-66635531。

分包名称:华北理工大学华北理工大学新校区搬迁提升专项经费-智慧校园建设项目公开招标融合专网  

预算金额:267.84万元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投标时提交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 2、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投标时提供上述证书原件。 3、投标人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贰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时提交上述证书原件。 注:以上要求提交原件的资质资料,投标人也可在投标时提供公证过的复印件(即原件与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未提供资质资料原件也未提交公证书的为无效投标。

踏勘:
    华北理工大学华北理工大学新校区搬迁提升专项经费-智慧校园建设项目公开招标融合专网  踏勘时间:2016.07.11 09:00至2016.07.11 17:00   踏勘地点:项目实施地(具体请联系采购人)

分包名称:华北理工大学华北理工大学新校区搬迁提升专项经费-智慧校园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安防监控系统

 预算金额:2405.0165万元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投标时提交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 2、投标人投标时提交具有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资质壹级证书原件。 3、投标人投标时提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证书原件。 4、投标人投标时提交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证书原件。 注:以上要求提交原件的资质资料,投标人也可在投标时提供公证过的复印件(即原件与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未提供资质资料原件也未提交公证书的为无效投标。

踏勘:
    华北理工大学华北理工大学新校区搬迁提升专项经费-智慧校园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安防监控系统  踏勘时间:2016.07.11 09:00至2016.07.11 17:00   踏勘地点:项目实施地(具体请联系采购人)

分包名称:华北理工大学华北理工大学新校区搬迁提升专项经费-智慧校园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室外广播系统  

预算金额:179.8972万元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投标时提交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 2、投标人具有声频工程企业综合技术等级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贰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时提交上述证书原件。 注:以上要求提交原件的资质资料,投标人也可在投标时提供公证过的复印件(即原件与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未提供资质资料原件也未提交公证书的为无效投标。

踏勘:
    华北理工大学华北理工大学新校区搬迁提升专项经费-智慧校园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室外广播系统  踏勘时间:2016.07.11 09:00至2016.07.11 17:00   踏勘地点:项目实施地(具体请联系采购人)

分包名称:华北理工大学华北理工大学新校区搬迁提升专项经费-智慧校园建设项目公开招标机房工程  

预算金额:3357.6856万元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投标时提交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 2、投标人投标时提交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壹级资质证书原件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一级资质原件。 3、投标人投标时提交具有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安全工程类资质原件或国家安全可靠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重点企业证书原件。 4、投标人投标时提交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原件。 5、投标人所投智能精密配电柜要求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整机原厂正式授权原件,否则为无效投标。 6、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所投RFID 资产管理软件的软件产品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否则为无效投标。 注:以上1-4项要求提交原件的资质资料,投标人也可在投标时提供公证过的复印件(即原件与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未提供资质资料原件也未提交公证书的为无效投标。

踏勘:
    华北理工大学华北理工大学新校区搬迁提升专项经费-智慧校园建设项目公开招标机房工程  踏勘时间:2016.07.11 09:00至2016.07.11 17:00   踏勘地点:项目实施地(具体请联系采购人)

分包名称:华北理工大学华北理工大学新校区搬迁提升专项经费-智慧校园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室外综合布线

预算金额:513万元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投标时提交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 2、投标人投标时提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 3、投标人投标时提交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贰级及以上资质原件。 注:以上要求提交原件的资质资料,投标人也可在投标时提供公证过的复印件(即原件与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未提供资质资料原件也未提交公证书的为无效投标。

踏勘:
    华北理工大学华北理工大学新校区搬迁提升专项经费-智慧校园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室外综合布线  踏勘时间:2016.07.11 09:00至2016.07.11 17:00   踏勘地点:项目实施地(具体请联系采购人)

分包名称:华北理工大学华北理工大学新校区搬迁提升专项经费-智慧校园建设项目公开招标一级云平台  

预算金额:920万元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投标时提交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 2、投标人投标时提交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壹级资质证书原件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一级资质原件。 3、投标人投标时提交具有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安全工程类资质原件。 4、投标人投标时提交CMMI软件成熟度叁级及以上证书原件。 5、投标人投标时提交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原件。 注:以上要求提交原件的资质资料,投标人也可在投标时提供公证过的复印件(即原件与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未提供资质资料原件也未提交公证书的为无效投标。

分包名称:华北理工大学华北理工大学新校区搬迁提升专项经费-智慧校园建设项目公开招标二级云平台

预算金额:1248万元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投标时提交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 2、投标人投标时提交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壹级资质证书原件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一级资质原件。 3、投标人投标时提交具有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安全工程类资质原件。 4、投标人投标时提交CMMI软件成熟度叁级及以上证书原件。 5、投标人投标时提交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原件。 注:以上要求提交原件的资质资料,投标人也可在投标时提供公证过的复印件(即原件与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未提供资质资料原件也未提交公证书的为无效投标。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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