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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智慧校园第一期建设招商引资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6-06-29 17:0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智慧校园第一期建设招商引资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智慧校园第一期建设招商引资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HNSWZY-HNWJ-GK2016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银、肖仇

项目联系电话:0731-89968307、8996830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雷锋大道335号

联系方式: 毛老师 0731-8811624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银、肖仇

代理机构地址: 0731-89968307、89968309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现有校园面积428亩,在校师生员工约9589人,其中学生人数8879人,教职工710人(含在职、临聘、工勤人员、离退休)。学生公寓共计15栋,寝室共计2044间。教学楼2栋,办公楼1栋,图书馆1栋,实训楼1栋,体育馆1栋,食堂1栋。

   建设内容:

   1、无线网络(WLAN)设计要求校园全覆盖。包括:教学区、办公区、图书馆、学生公寓、生活区、户外运动区、户外休息区等;

   2、有线网络设计要求覆盖学生公寓。包括:第1、2、3、4、5、6、7、8、9、10、南栋、北栋等,同时为教学楼提供设备升级;

   3、所有区域的网络以数据中心机房为统一出口;

   4、为保障有线网络和无线网络正常运行所需的各条主干光缆的改造、室内线缆铺设、数据中心机房内部线路的改造和相关设备的升级。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投标文件组成附件1、附件2),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4)提供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6)其他说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29日 17:01 至 2016年07月1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街道岳麓大道355号西城龙庭1-4栋商铺1001号(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9日至2016年7月19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14:30-17:00到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街道岳麓大道355号西城龙庭1-4栋商铺1001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法人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即可报名;授权委托人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方可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20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20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街道岳麓大道355号西城龙庭1-4栋商铺1001号(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一)资金来源:本项目的全部建设及后期的运营、维护、维修、升级改造资金由中标人承担。

 (二)产权归属:合作期满前,项目所涉资产的所有权归属中标人,使用权归属招标人;合作期满后,项目所涉资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招标人。

(三)招标公告期限:自2016年6月29日至2016年7月6日止(五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项目适用应执行强制、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推广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等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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