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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智慧城市安防视频资源共享系统一期测评采购项目(第三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01-15 14:51:4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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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委托上海信投建设有限公司就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智慧城市安防视频资源共享系统一期测评采购项目(第三次)进行竞争性谈判。

  一、 招标编号: 2014235-2

  政采编号:13-12465

  二、 采购内容:根据市政府对有关本市新建、改建项目安全测评的相关要求,对静安区智慧城市安防视频资源共享系统综合应用平台中的集中调阅系统、智能分析系统、运维管理系统实施安全测评和软件测评。

  三、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报价人应是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入库并经审通过的供应商;

  3、报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事业单位,业务范围覆盖计算机或信息系统技术咨询、测试服务等;

  4、报价人在上海地区应有固定营业场所和相应人员,必须有稳定、专业的测评团队,实施人员应具有3年以上测评工作经历;

  5、报价人应具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资格、CMA计量认证资格等;

  6、报价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报价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须 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2、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注册并审核通过的证明材料(在相关网址中下载或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

  4、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资格证明原件和一份复印件(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5、CMA计量认证资格证明资料原件和一份复印件(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对上述采购信息感兴趣的供应商可于2015年1月15日至2015年1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持上述证照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下述招标代理公司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售价为每本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

  五、报价截止时间:2015年1月27日下午13:30时止(北京时间)

  六、报价文件送达地点:上海市安远路518号1306室

  七、谈判时间: 2015年1月27日下午13:30时(北京时间)

  八、谈判地点:上海市安远路518号1306室

  招标代理公司:上海信投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 晴   王铭捷

  联系电话:021-62322026  021-62322027

  地    址:安远路518号1306室

  邮政编码:200060

  上海信投建设有限公司

  201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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