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开工程学 智慧城市建设需关注四个点
近年来,随着智慧城市政策环境日渐完善,智慧城市开始在各地落地实践、全面展开建设。在2014年里,国家明确提出:到2020年,建成一批特色鲜明的智慧城市,实现公共服务便捷化,城市管理精细化,生活环境宜居化,基础设施智能化,网络安全长效化。
在国家的号召下,现在我国各地智慧城市建设如火如荼地进行着,但这些基本上都是以工程学的思路在进行:政府部门牵头,组织招商,先确定一个总集成商,然后再按功能模块分包出去。最后往往是设计建设者不使用,政府使用者不作为,民众使用者不知道,老百姓的满意度、幸福感没有实质性提升。
那么智慧城市建设到底应该怎样做呢?以下四个点是值得关注的。
第一为安全,这是基础。对所有重点区域进行全天候监控,这是智慧城市高感知特点的需要和前提。从现实情况看,由于政府部门引导、监督、把关责任的缺失,承建商一旦接单,基本上就本着利润原则行事,利润低、麻烦大的初级信息采集层面工作做得很不到位。很多大城市重大安全事故频发,很大程度在于此。
第二为智能,这是手段。对城市建设来说,在基础传感层做到全覆盖,在信息传输层做到路路畅通,在应用层实现城市管理关键数据的快速提取,就可称得上智能。我们现在很多城市的所谓智慧工程,连起码的人机互动都还只是起步水平,智能不过被当作噱头。倘若不能站在执政理念高度来认识这个事,智能很容易沦为摆设或鸡肋。
第三为阳光,这是保障。长期以来,工程发包成为老虎苍蝇们的生财之道。工程金额越做越高,BT工程、垫资工程比比皆是,贪腐行为肆无忌惮,工程质量如何,可想而知。可以说,没有阳光透明的流程,工程越多,灰色空间越大。
第四为幸福,这是使命。只有把百姓幸福作为执政最高理念,作为设计、建设的第一要求,城市建设才能成为民众广泛参与、专家建言献策、各方智慧交融的系统工程,才能成为清廉高效、政商生态良好的阳光工程。牢牢把握这一点,建成之后才能让百姓获益,让社会和谐,实现城市建设水平质的飞跃。
安全、智能、阳光、幸福,这是执政理念的基本诉求,也是让智慧城市建设突破面子工程,真正更美好、更安全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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