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电子政务云平台(一期)建设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佛山市广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清远市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内容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已通过相关人员论证,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采购文件下载):GDXCG2015-071
二、项目名称:清远市清新区电子政务云平台(一期)建设租赁服务项目
三、采购预算:贰仟玖佰玖拾贰万元整(¥:29,920,000.00元),每年费用(最高限价)不高于叁佰柒拾肆万元整。(¥3,740,000.00元)
四、采购信息:
4.1、采购内容:清远市清新区电子政务云平台(一期)建设租赁服务。
4.2、租赁期限:项目建设采用整体租用模式,自项目初验通过之日起计算,租用期为8年。
4.3、项目性质:政府采购。
4.4、付款方式:
4.4.1、8年内分8期付清,每年为一期(每期为合同总价的均额,不计利息)。
4.4.1.1、第一期自项目初验合格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支付;
4.4.1.2、第二期:2016年12月30日前支付;
4.4.1.3、第三期:2017年12月30日前支付;
4.4.1.4、第四期:2018年12月30日前支付;
4.4.1.5、第五期:2019年12月30日前支付;
4.4.1.6、第六期:2020年12月30日前支付;
4.4.1.7、第七期:2021年12月30日前支付;
4.4.1.8、第八期:项目终验通过后支付。(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款的规定:
5.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参保时间须为2015年4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5.3、提供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5.4、具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壹级资质,广东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质同级的备案证明。(在有效期内)。
5.5、若非所投设备(服务器、交换机、安全设备)的制造商,须具有所投设备((服务器、交换机、安全设备))的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5.6、若委派分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须取得其总公司的授权书原件。
5.7、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5.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六、公示
6.1、本项目公示五个工作日(2015年7月30日至2015年8月5日)
6.2、公示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及清远市政府采购网(www.qycg.gov.cn)。
七、报名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信息
7.1、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7月30日至2015年8月5日,每天(节假日除外)8:30至12:00,14:30至18:00,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业务部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整,售后不退。
7.2、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所需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7.2.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7.2.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7.2.3、税务登记证;
7.2.4、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正反面);
7.2.5、若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7.2.6、若委派分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须取得其总公司的授权书原件。
7.3、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壹级资质证明文件,广东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质同级的备案证明。(在有效期内);
八、接收投标文件信息
8.1、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8月21日10 时正。(注: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8.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室。
九、开标信息
9.1、开标时间:2015年8月21日10时正。
9.2、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室。
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0.1、名称:佛山市广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10.2、联系人:陈先生。
10.3、电话:0763-3867761。
10.4、传真:0763-3867731。
10.5、地址:清远市新城东8号区方正二街朝南大厦C座8层。
十一、采购人信息
11.1、名称:清远市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
11.2、联系人:崔先生。
11.3、电话:0763-5817393。
11.4、传真:0763-5817393。
11.5、地址:清新区太和镇笔架路综合政务服务中心。
十二、监管部门信息
12.1、名称:清远市清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12.2、联系人:陈小姐。
12.3、电话:0763-5813296。
12.4、传真:0763-5813296。
12.5、地址:清新区清新大道16号。
十三、投标保证金信息
13.1、投标人须于2015年8月17日18时正之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若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投标保证金须由自然人的帐户汇入),且以到达指定帐户的时间为准。】
13.2、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如下:
13.2.1、户 名:佛山市广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13.2.2、开户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良支行。
13.2.3、帐 号:0161 8800 3142 08。
13.3、说明:转账、汇款时请注明“GDXCG2015-071投标保证金”字样。
注:1、技术、商务需求均详见招标文件中相关的内容。
2、本项目所涉及的“天”指“日历日”,“时间”指“北京时间”。
3、如所投产品在广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产品,则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4、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佛山市广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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