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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金税三期工程第二阶段总局数据资源建设项目云平台数据管理子项目(第2包硬件包)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6-08-11 14:5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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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金税三期工程第二阶段总局数据资源建设项目云平台数据管理子项目(第2包硬件包)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金税三期工程第二阶段总局数据资源建设项目云平台数据管理子项目(第2包硬件包)

项目编号:GXTC-160103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邵冉、靳照亮

项目联系电话:010-88354433-346、34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

联系方式:林伟哲 010-6341046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邵冉 010-88354433-346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为金税三期工程第二阶段总局数据资源建设项目云平台数据管理子项目硬件部分,包括580台x86服务器、59台网络设备及相关的配套服务。具体规格、型号及数量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集成商作为投标人。2、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4、投标人应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一级集成资质。5、投标人应具有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质。6、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7、投标人应具有所投服务器产品及交换机产品的原厂商授权书和服务承诺函。8、服务器、交换机产品,每种产品同一品牌产品原厂商只能授权一家投标人投标。9、投标产品必须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及管理规定(如节能、环保、进口产品、信息安全产品强制认证等管理规定)。10、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1、符合和满足本项目其他要求和资质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6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11日 09:00 至 2016年08月1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台登记备案并购买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需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用A4纸装订成册,1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9月0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9月0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九层第二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鼓励开展信用担保;
2、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分别给予6%和10%的价格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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