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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巩县公安局大有看守所设备及软件采购安装项目采购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6-09-09 10:2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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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项目名称:岑巩县公安局大有看守所设备及软件采购安装项目
  • 2、项目编号:GZHSD-2016KC-077
  • 3、项目序列号:GZHSD-2016KC-077
  • 4、项目联系人:杨万根
  • 5、项目联系电话:0855-3573712
  • 6、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 (1)采购主要内容:
                  看守所设备及软件
    • (2)采购数量:1  批
    • (3)采购预算:5,800,000元
    • (4)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 (5)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签订合同后20个日历日内提供设计图、供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 (6)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7)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一般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须包含有本次设备采购的经营范围);(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5)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原件;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6)供应商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供证书原件;(7)企业所在地或项目实施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开具日期必须在本项目发布采购公告之后);(8)法定代表人的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能转包或分包;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 尚未注册入库的供应商需登陆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投标单位登陆”进行注册入库(用户类型选择“供应商”)并登记企业基本信息,上传到系统的证件原件扫描件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及相关材料(企业库诚信承诺书、法人授权委托书、黔东南州投标承诺书)等(操作流程详见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投标单位登陆窗口处的“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 新注册入库单位填报、上传扫描件保存为“待审核”状态后,需带上述证件原件和相关材料原件到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窗口现场核验,以便各供应商及时参加本项目的报名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如因未注册而导致不能参加本项目报名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2)特殊资格要求
                  无
  •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09-12 09:00:00至2016-09-19 17:00:00
    •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dnggzy.cn/qdnztb/) 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
    •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dnggzy.cn/qdnztb/)
    • (4)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6-10-08 14:3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6-10-08 14:30:00
  • 12、开标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凯里市博南新区荷香居3-4栋裙楼3层大厅)
  •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 (1)投标保证金额(元): 50,000
    •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6-09-12 09:00:00至2016-10-08 14:30:00
    •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以公对公转账方式交纳
    • (4)开户银行及帐号
      • 单位名称:贵阳银行凯里分行
      • 开户银行: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帐  号:18910121050000330 51C
  • 14、PPP项目:
  • 15、采购人名称:岑巩县公安局
    •   联系地址:岑巩县
    •   项目联系人: 杨万根
    •   联系电话: 0855-3573712
  •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规定 ,投标单位所投产品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其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和价格扣除,即采用综合评分法或者性价比法进行评审的,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须附相关证明材料)
  •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恒盛达招投标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凯里市博南新区荷香居2栋1单元28跃29-C(门铃号2803)
    •   项目联系人: 刘雪艳
    •   联系电话: 0855-8243118
  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
    不明导致保证金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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