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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环境保护局莆田市环境自动监测监控平台软件升级、莆田市污染源档案动态管理系统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6-01-08 16:3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莆田市环境保护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莆田市环境自动监测监控平台软件升级、莆田市污染源档案动态管理系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莆田市环境自动监测监控平台软件升级、莆田市污染源档案动态管理系统

项目编号:PTHS201502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王、小金

项目联系电话:0594-2222623、1895076923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莆田市环境保护局

地址:莆田市

联系方式:小朱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王、小金 0594-2222623、18950769235

代理机构地址: 莆田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合同包

 货物名称

数量

具体技术要求

最高限价

(万元)

备注

1

莆田市环境自动监测监控平台软件升级

  1批

详见第三部分

 26

 

相关设备采购

2

莆田市污染源档案动态管理系统

1批

详见第三部分

81

 

相关设备采购

合同签订时间:中标公示后7天

交货期:本项目建设工期应在合同签订后9个月内完成交货,阶段进度要求如下:①应用软件系统开发部署时间:签订合同后6个月内,并完成初验。②试运行时间:安装调试完成通过初验后3个月内为试运行时间。③正式部署运行:终验后。

交货地点:按业主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终验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95%货款,其余5%待终验后二年质保期满付清。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一~二)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款的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有效期内的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3、投标人需提供当地或业务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扫描件上传到网上系统),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4、投标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具有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供应商;请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投标人承诺系统免费提供数据接口,符合web服务技术标准与规范,实现与莆田市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的信息交互。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7.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1月08日 16:29 至 2016年01月29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莆田市政府采购网http://pt.fjzfcg.gov.cn:8081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莆田市政府采购网http://pt.fjzfcg.gov.cn:8081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1月2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1月2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开标室(4)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投标人需提供当地或业务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单位、投标项目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告知函原件须单独密封,在开标现场递交,无告知函的投标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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