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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专业分析工具软件采购项目(重招)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11-23 14:5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韶关市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韶关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专业分析工具软件采购项目(重招)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0851-1561SG00CL32A,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11月24日至2015年11月30日。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项目编号:0851-1561SG00CL32A

3.  项目名称:韶关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专业分析工具软件采购项目(重招)

4.  项目类型:服务类

5.  项目情况一览表:

采购内容

数量

服务期

最高限价

禁毒支队专业分析工具软件

一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项目的需求调研、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系统测试、安装调试及验收

人民币50万元

备注:1、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3监管部门:韶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

6.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6.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6.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要求第6.1.2及6.1.4点必须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其他要求如无法提供书面证明材料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或者声明,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可参考格式2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2    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及其法人代表和该项目授权代表《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6.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6.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获取(提供)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7.1    获取(提供期限)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1月24日至2015年11月30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7.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35号百货大厦3层南面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

7.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交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7.3.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核查)

7.3.2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7.3.3   税务登记证(地税或国税)复印件(原件核查)

7.3.4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7.3.4.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3.4.2.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

1)  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2)  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点击打开)”,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7.4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8.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200.00 元整,售后不退。

9.  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9.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12月15日14:30~15:00

9.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5日 15:00

9.3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35号百货大厦3层南面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会议室

10.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0.1  采购机构指定发布媒体:www.941.com.cn和www.chinapsp.cn。

10.2  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韶关市政府采购网(shaoguan.gdgpo.com)。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在采购文件公示期(即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2.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韶关市公安局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51-8469399

地址:韶关市文化街5

1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35号百货大厦3楼南面(韶关分公司)

联系人:伍小姐             

联系方式:0751-8329009

邮政编码:512026                             

电邮:CL8329009@163.com

传真:0751-8329007                          

网址:www.chinapsp.cn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20-8765 1688

14.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有效缓解企业资金短缺压力,欢迎投标(报价)供应商采用融资手段,具体事宜可直接与本机构佘小姐联系,电话:020-8765 2828/189 2894 6358

15.投标保证金在2015年1212日17:00前通过单位名义及账户到达以下指定账号

投标保证金:RMB9032元(人民币玖仟零叁拾贰元整)

收款单位名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3602 1810 2910 0275 442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环支行

跨行支付行号:1025 8100 1434(提醒:该行号不是账号!仅适用于网银跨行支付时汇款人能够快速寻找开户银行信息)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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