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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预装软件须可卸载 监管处罚应跟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龙敏飞  发布于:2017-04-10 10:00:24  来源: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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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信部近日发布了《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并将于明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要求,应确保除基本功能软件外的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可卸载。(12月25日《西安晚报》)
 
  预装软件无法删除的背后,有着巨大的经济利益,无论是生产厂家,还是手机批发商甚至是运营商,都能从中获利。有记者调查得知,目前市场上每款预装软件的平均费用是3元左右,假设某厂商的年出货量为3000万台,手机厂商仅从这一款软件上的获利就接近1亿元。而手机批发商和运营商,也可“装一批应用,赚一次钱”。
 
  如今,工信部终于出手,明确规定“手机软件除系统应用软件外,应均可卸载”。这样的规定,无疑是给用户的权益保障做加法,值得点赞与肯定。
 
  不过,任何的制度规定,要落到实处,仍然需要一些配套措施。毕竟,这背后也有一个利益的博弈。比如,若是经济处罚跟经济获利相比,只是九牛一毛,那么手机批发商和相关运营商是遵照规定执行还是继续预装软件?再比如,若是只有规定没有监管,谁能确保相关的既得利益者能见“规定”就收手?等等,这些都值得拷问。这就是说,在工信部出台规定的同时,相关的监管与处罚,也应及时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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