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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预装软件可卸载还须断其利益链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7-03-28 10:01:09  来源: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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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信部近日发布了《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将于2017年7月1日起实施。《规定》要求,生产企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确保除基本功能软件外的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可卸载。(12月25日新华网)
 
  手机是个人使用的工具,具有很强的隐私性,除必要的程序之外,非基本功能软件本应由机主自主取舍,然而,只要是新购进的手机,不论是名牌还是杂牌,只要一打开手机,软件就占了一大块桌面,并且生了根下了钉根本就无法删除。据专业机构在比较试验中发现,抽样的天津三星公司所售的SM-N9008S智能手机预装各类应用软件44个、广东欧珀公司所售的X9007智能手机预装各类应用软件71个。手机予先将软件进行捆绑严重的侵害了公民的权益,对网络安全构成危害。
 
  开发商那么积极的预先安装捆绑软件目的很清楚,无非就是暗暗吸费。一般来说,手机预装软件可以分为厂商预装和刷机预装两大类,相比厂商预装,手机出厂后的渠道预装则是更复杂的灰色地带。由于智能手机的价格不断降低,已经很难再通过硬件赚钱,由此从预装软件中谋利,成为手机厂商、运营商、连锁卖场新的收入来源。据报道:单台手机每预装一个软件手机厂商可以向软件商收费八毛钱到五块钱不等,而软件开发商则通过预置软件推广了软件,进而实现其经济利益,而电信运营商通过消耗流量增加收入。捆绑的软件多,产生的费用就多,由此,开发商和运营商形成共同的利益链。
 
  对于手机内置软件捆绑的问题,多年来公众反映非常强烈,电信主管部门为此也采取了不少的措施,如:2011年工信部联合国家工商总局发出《关于进一步整治手机“吸费”问题的通知》指出:手机生产商在申请进网许可时要提交芯片商、软件开发商及软件版本等信息备查。工信部将对手机内置信息进行抽查,发现问题的企业将严肃处理。这一《通知》对于治理明显的吸费有一定的效果,然而,并没有从根本上进行净化,有的改头换面,以常用、必须配备为名,悄悄的进入,此次规定,生产企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确保除基本功能软件外的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可卸载,这无疑使用户有了选择的余地,但是什么是基本的,什么是非基本的,怎么来鉴别。
 
  要让手机预装软件安全纯净,确保可卸载只是一个方面,关键是要少而精,在必须安装的软件上把好关,防止一些可有可无的软件混入,统一规范,对于不按规范要求安装者进行否决制;而更重要的是即时提醒,一旦有收费或者消耗流量出现,马上告知用户,得到用户的确认再扣费,如此,才能切断互相关联的利益链,维护用户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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