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IT网_IT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政府采购制度要在实践摸索中完善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刘 欢  发布于:2011-08-03 11:52:2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财政部印发《财政部关于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经3个月,但在采购活动中似乎看不到《通知》造成的一点影响。谈到《通知》,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脑子里充满了问号和感叹号:一方面对新政策充满疑问,一方面对新规定的力度表示感叹。
  
  感叹归感叹,但真正影响各方当事人行为的是那些“问号”。《通知》只对信息系统建设的有关问题做了原则性规定,但却并没有细致解释相关定义,也没有出台落实新政策的具体措施。面对新政策,各方当事人有些不知所措,最终结果就是招标工作仍是老样子,要等到《通知》的配套制度出来之后才能落实新政策。
  
  这不是政府采购市场的新问题。新政策出台却没有具体执行措施,最终把政策留在纸面上,这是鼓励节能环保、扶持中小企业等政策功能落实中都曾面对的问题。
  
  政策功能都在《政府采购法》中有明确说明,但在最初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却并没有得到体现。即便是节能清单和环保清单出台也没能改变政策功能落实难的问题。直到部分节能产品强制采购的规定出台,节能采购才算在采购活动中得到了充分体现,环保产品获得加分扶持则至今也未能完全落实。政府采购要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但在具体操作中却更像是一句口号。在招标评标环节,中小企业几乎没办法获得任何扶持,只有个别省份的中小企业可以在中标后获得融资扶持。
  
  对于政策难落实的原因,各集采机构的观点非常一致:没有操作标准,容易引发新的争议。只有等具体政策执行标准出台,才能真正落实政策。比如,只有政策明确说明哪些算中小企业,如何在招标评标中对中小企业进行扶持,集采机构才能把政策落实到采购活动中。
  
  集采机构严谨的工作作风确实值得学习,避免了因为盲目落实政策可能出现的问题。但在制度还不完善的情况下,在摸索中落实政策也十分必要。
  
  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建立时间较短,政府采购制度必须不断加快完善速度,才能满足信息化建设的需要。因此,政府采购制度在快速全面发展的方向上,必须抓大放小,先制定大的制度方向,然后再逐渐细化制度,明确操作规范。如果一定要等制度和明确的操作规范出台才落实政策,那么政策的落实时间一定严重滞后于政府采购活动需要,政务信息化建设难免要走很多弯路。
  
  实践出真知!在制度建立但还不够完善的情况下,IT采购需要先行动起来,在摸索中完善制度。“摸着石头过河”,一方面可以尽快使政策得到落实,另一方面也可以给完善制度提供宝贵的经验,加速政府采购制度的完善过程。节能采购制度的实践经验也证明,没有强制采购的尝试和实际操作,制度始终只能停留在纸面上,不会有任何发展。在没有实践经验的支持下,即便有操作规范出台,操作规范也势必会经历在实践中完善的过程。
  
  在实践摸索中完善制度并非不能实现。长期以来,政府采购活动本身就是在摸索中完善制度的例子。《政府采购法》出台后并没有出台配套的实施细则,但《政府采购法》仍然迅速成为政府采购活动的操作依据。直至2010年1月,国务院法制办才公布《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正式版本则至今尚未出台。
  
  由此可见,在新政策出台时,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应该以更加积极的态度迎接新政策,用实践经验完善新政策,而不是一味地等待政策完善。在摸索的路上前进一小步,政府采购事业就有可能前进一大步。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