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单不可贸然改为实时更新
自从绿色采购的有关制度出台后,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应该认证的讨论就从未停息。有人赞成坚持定期更新节能清单,也有人提出应该制定能耗标准,对符合能耗标准的产品实时更新。随着第七期节能清单的推出,新规定导致不少企业入围产品数量骤减,对节能清单实时更新的呼声再一次高涨起来。
笔者认为,清单制和按照标准实时更新都有一定局限性,节能采购清单的更新应该在确保采购效率和效果的前提下,兼顾及时性与认证可靠性。无论如何更新,都要充分考虑采购效率,把满足采购人需求放在首位。
几年来,节能清单因为更新具有滞后性广受诟病,不少人呼吁制定节能标准,将节能清单改为实时更新。赞成者认为,IT产品更新换代很快,新产品、新技术的寿命往往只有两三年,新产品、新技术错过一期节能清单就意味着在政采市场的实际寿命大打折扣。如果实行实时更新,新产品、新技术只要节能性达到标准,就可以入围清单,第一时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这种呼吁有一定道理,但却有些偏颇。节能清单是保证采购效率的工具而不是保护企业利益的手段,节能清单本就没有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的必要。更何况,节能清单要保证产品节能,更要确保产品安全。新产品足够节能却未必足够成熟,安全性也缺乏市场检验,在通用IT产品替代性较强的情况下,节能清单也没有必要急于将新产品纳入其中。
目前产品入围节能清单分两步,一步是通过质量认证中心的节能认证,然后是申报获得节能认证的产品入围节能清单。质量认证中心只是作为中立者负责从技术角度确认产品是否节能,政府有关部门则决定哪些具备节能特性的产品入围节能清单。
这种节能清单认证的分工决定了节能清单实时更新目前仍缺乏可操作性。一旦节能清单实时更新,产品通过第三方认证就能直接入围节能清单,质量认证中心就成为节能清单的实际制定者。政府采购的特殊性决定了节能清单的责权必然要落在政府部门身上,第三方机构不可能也无力承担。
也应该看到,节能清单更新的滞后性确实存在,导致了技术成熟的新产品被拒之门外,采购人无法充分利用新技术带来的便利,企业的创新行为也无法第一时间获得政府采购市场的认可。但如果仅仅因此就要求节能清单实时更新,是有点太超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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